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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播谣言 中共肺炎特别条例拟入法

“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拟规定如散播疫情谣言,最高判处3年刑期。(大纪元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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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2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怡欣台湾台北报导)针对COVID-19(中共肺炎)疫情冲击台湾产业,行政院会预计20日拍板“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条例共16条,施行期间至110年6月30日止。此外,疫情不实资讯满天飞,草案也拟规定如散播疫情谣言,可适用《刑法》最高判处3年刑期。

行政院表示,特别条例匡列600亿元预算,内容包括防疫人员补贴、隔离补助、企业纾困贷款、防疫假给薪企业营业税加倍抵扣、振兴抵用卷等方案。其中,疫情不实资讯造成民众恐慌,日前网路社群平台传出,医院感染被管制、百货公司封馆,卫生纸缺货等假消息,因此,特殊条例拟将散播疫情不实资讯,将优先适用《传染病防治法》,并在草案中赋予整合《刑法》增加裁量权,最高可处3年有期徒刑或最高罚300万元。

方案时程方面,特别条例实施期间暂定为,至立法院三读通过后,到明年6月结束,振兴方案则约在疫情舒缓后拟于5月底启动。目前仍未定案,视20日行政院最后拍板草案内容为主。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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