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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野协商确定纾困条例名称 隔离假无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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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2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为因应中共肺炎疫情,立法院长游锡堃昨(24)日召集朝野党团协商“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草案,力拼今(25)日完成三读;协商后仅对法案名称加入“COVID-19”、不设专责委员会、征用防疫物资给予补偿、强化防疫管控作为等达共识。

行政院上周通过“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草案,匡列600亿元特别预算,送请立院审议。立法院21日开议协商后达成共识,同意将特别条例草案并案迳付二读,拼25日完成三读。

政院版草案共13条,条文中规范立法目的、医疗人员补助或津贴、对隔离者、检疫者或确诊病患,实施必要应变处置、隔离相关补偿、受到疫情影响产业,给予纾困补贴振兴措施,以及对哄抬防疫物资的销售者给予处罚等。

在法案名称、立法目的部分,朝野取得共识,通过行政院版,但在草案名称“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加入“COVID-19”文字。

至于“防疫照顾假”及隔离假补偿部分,执政党与在野党并无共识。国民党希望接受隔离者或检疫相关规定者,能够给予公假、全薪,在家做好防疫,重罚与照顾也应并行处理。民众党主张,居家隔离者应给假给薪,按基本工资换算津贴也是选项;时代力量则认为,补偿金额不得低于基本工资8倍,补偿申请也要拉长至3年。

不过行政院副秘书长何佩珊回应,政院反对防疫隔离假以公假定;劳动部长许铭春也说,公假意即给假、给薪,但疫情爆发不该究责雇主或劳工双方,不过合理补偿是必要的;由于朝野党团对防疫照顾假、防疫隔离假是否用公假、如何补偿等意见无共识,条文保留处理。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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