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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市地税改革 委员会提十建议

估价是当前税制中受诟病最多问题之一 委员会建议基于销售价对住宅类别物业估值

当前,估价(value)是税制中受诟病最多的问题之一。曼哈顿华埠出现的稳租房东入不敷出现象,一定程度上也受此影响。 (大纪元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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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2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美国纽约报导)纽约市地税改革委员会于1月31日发布初步报告,提出10条初步建议,试图解决当前系统中的不公平现象,建立一个更简单清晰的地税体系。

纽约市地税改革委员会于1月31日发布初步报告,试图解决当前系统中的不公平现象,建立一个更简单清晰的地税体系。
纽约市地税改革委员会于1月31日发布初步报告,试图解决当前系统中的不公平现象,建立一个更简单清晰的地税体系。(纽约市地税改革委员会报告截图)

报告指出,尽管人们对改革的必要性几乎没有争议,但关于该制度在多大程度上不公平地对待某些财产类别,以及如何改革,存在相当多的争论。

由于地税收入是纽约市最大的财政收入来源,占市财政收入的45%左右。因此市长白思豪曾表示无论税改政策如何,都不能影响总体收入,有人减税必有人增税。

委员会将在不久的将来在每个行政区安排听证会,以询公众对初步报告的意见。不能参加公开听证的人可通过地税委员会的网站或发送电子邮件至proptaxinfo@propertytaxcommission.nyc.gov在线提交证词。

* 10条初步建议

当前,估价(value)是税制中受诟病最多的问题之一。由于市府对房产估价时,会考虑房产附近、近日出售的类似房子的市场价,这就导致一些低收入社区的房产,受到周围豪华房产交易的影响,地税被擡高,给当地房东造成很大压力。曼哈顿华埠出现的稳租房东入不敷出现象,一定程度上也受此影响。

目前,地税改革委员会就10项初步建议达成共识:

(1)委员会建议将co-op合作公寓和condo共管公寓,10个单元以内的出租房,以及1~3家庭住宅一起并入新的住宅级别。地税制度将继续包括四个房地产类别:住宅,大型租赁,公用事业和商业房地产。

(2)委员会建议使用基于销售的方法对住宅类别中的所有物业进行估值。

(3)委员会建议按住宅的全部市场价值评估住宅类中的每个房地产。

(4)委员会建议在五年内以每年20%的速度分阶段实施新住宅类别的年度市场价值变化,并取消评估

价值增长上限。

(5)委员会建议为收入低于一定门槛的自住业主(primary resident owners)提供部分自住减税政策(homestead exemption)。该减免将适用于所有符合条件的自住住宅类别,并将取代当前的Coop-Condo减税计划。

(6)委员会建议根据财产税与收入的比率,在地税体系内建立“断电器”(Circuit Breaker),以降低低收入自住居民的地税负担。具体来说,断电器机制是为了防止房产税给房主带来过大负担。纳税人房产税超过收入的特定比例,地方政府可提供优惠,如退还部分税款。

(7)目前,每一纳税分类支付着纽约市房产税的不同份额,每一分类所支付的那一部分房产税被称为“ 分类份额”(class share)。委员会建议将“ 分类份额”代之以可预见和透明的税率系统。新系统将冻结各税种之间税率的关系,为期五年,此后,纽约市将进行一项授权研究,以分析是否需要进行调整。

(8)委员会建议,对于不属于新住宅类的物业(例如11单元或以上的出租房屋、公用事业和商业用房),应保持当前的估值方法。

(9)委员会建议当前业主逐步过渡到新系统,并在出售新住宅类的房产时立即过渡到新系统。

(10)委员会建议每10年对地税制度进行一次全面审查。◇

责任编辑: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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