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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火争议 台政院:合法合宪不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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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3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怡欣台湾台北报导)台中火力发电厂燃烧生煤争议,行政院13日宣告《台中市生煤管制自治条例》部分条文无效,引发中央与地方的见解歧异。台中市副市长令狐荣达19日列席行政院院会,质疑中央函告立场。对此,行政院长苏贞昌在会议上,就“情理法”三面向说明,强调政院宣告“合法合宪”。

行政院发言人谷辣斯.尤达卡(Kolas Yotaka)19日转述苏贞昌的回应表示,于法来说,中央过去4年都已提醒台中市检视是否抵触《空气污染防制法》,但市府3月仍认为无抵触,双方见解相异,因此,行政院宣告部分条文无效是合法合宪;以理来看,台中市仰赖外县市电力,台商回流台中投资达1,600多亿元,需要庞大电力,若坚持自己不发电,却靠外县市发电,说不过去;就情来说,中央从不想跟地方对抗,现在政府想一起解决,中央与地方没有二心。

此外,环团与时力立委陈椒华召开记者会,批评行政院的做法粗暴、霸凌,要求撤回宣告。对此,政务委员罗秉成19日在院会后记者会表示,台中市的自治条例限制人民权利,例如:禁止新设生煤、石油焦设施,而中央法律采许可制;中央提供5种防污设施选择,而台中只有一种;至于四年减四成,按《空气污染防制法》规定,也是违反列举的限制事项。为维持法律一致性,基于行政是法律守门人角色,因此函告该条例无效,强调行政院没有护航谁、不会撤回宣告。

罗秉成表示,中火6年来减少排放500万吨,已达该条例要求的四年减四成,去年仅差短4万吨而已。中火允诺自主减排会达四成,无论是行政处分、自治条例,恐有适法性争议,希望台中市府别违反信赖保护原则。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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