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高市消防车遭撞殉职案 消促会:务必召开调查会

针对高雄市日前发生消防车遭撞殉职案,消促会召开记者会呼吁,务必召开调查会落实检讨改进。(消促会提供)

人气: 26
【字号】    
   标签: tags: , , ,

【大纪元2020年03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高雄市于2月13日发生消防员出勤遭撞,酿1死4伤;消防署于24日邀集专家学者、消促会及基层代表召开咨询会议,就消防人员驾驶行为及消防车配备等议题进行检讨。但消促会表示,若因“事故原因明确”而不开调查会,恐无法针对紧急车辆安全与消防制度进行检讨。

消防署24日表示,消防法中规定,成立灾害事故调查会旨在调查灾害事故场所主(被)动防灾设施与防灾应变软硬体措施运作,分析防灾策略方针及消防与义消人员现场抢救过程分析,供权管机关作为政策改善及消防机关提升消防人员各项救灾安全事项。

而针对高雄市消防人员出勤造成1死4伤案,消防署指出,根据警察单位初判表得知,肇事对方疑似超速行驶且闻消防车警号未立即避让所致,事故原因明确;因此邀集路政单位、专家学者、消促会及基层代表召开会议,就消防人员驾驶行为及消防车配备等议题进行检讨策进。

消促会24日说明,咨询会议与事故调查会的差异包含有无基层参与、法源依据、依法提出改善事项。
消促会24日说明,咨询会议与事故调查会的差异包含有无基层参与、法源依据、依法提出改善事项。(消促会提供)

不过,消促会表示,消防署竟以“咨询会议”形式召开,而非《消防法》新增的“灾害事故调查会”进行,两者差别在于调查会依法具有提出、追踪改善建议事项,且消防署也于修法过程中同意车祸造成殉职死伤案件属调查范围;而本案作为修法实施后的第一案,却被消防署认为无调查需要,实不符合基层期待。

消促会指出,以过去参与咨询会议的经验,基层最多仅止于列席,且所有与会成员之讨论内容也仅止于咨询,一次会议便结束案件讨论,并无任何对检讨改善的调查与分析改善,而这也正是《消防法》修法纳入调查权的核心原因。若因为事故原因明确而仅召开“咨询会议”,难道就不需要提出与追踪改善建议事项了吗?

消促会强调,从新屋大火后设置的咨询会议,早已在多次殉职案中一再显示此咨询会议只有咨询能力,对于消防制度改善与殉职预防毫无作用、协助。因此,消促会建议,务必依法召开灾害事故调查会,以落实检讨改善;并针对《消防法》子法进行修正,明确调查范围与补足相关人力协助殉职死伤调查。◇

责任编辑:王愉悦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