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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钱用?纽约福建同乡会抵押物业套现

如何保障监管先侨遗留下来的时值 千万不动产业 成为当今侨社一大考题

位于东百老汇125号的福建同乡会。(谷歌街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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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3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对于亲共侨团内部争夺绝对权力,以及“掏空”同乡会资产,早有传闻。纽约福建同乡会不仅楼宇租金的管理、主席选举合法性遭众多会员质疑外,日前又出“二次按揭贷款”新招,至于贷款直接从金融机构流入哪个账户,“套现”得来的钱用往何处,则是疑云重重。

目前,福建同乡会还没有向提出租金疑问的乡亲公布详细收支项目,却找了个借口将提出问题的人“踢出”会籍。而最新情况是,纽约市财政局2月28日的ACRIS文档记录显示,福建同乡会刚把楼宇抵押给银行,做物业按揭套现了75万美元。这在内部还在闹郑祺、潘建国等人设楼宇董事局涉嫌“转移和侵占楼宇产权”民事官司之时,显得极不寻常。

根据市财政局的公开记录,1988年11月福建同乡会用100万美元的抵押贷款买下位于东百老汇街125号的大楼,2006年还清贷款。

2020年2月18日,福建同乡会第二次按揭贷款,以物业作抵押套现75万美元,签署人为“福建同乡会主席潘建国(Kin Pun)”。2月20日担保方(国泰银行)提交初步UCC-1,来完善其对福建同乡会资产的留置权。

崇正会交不起地税

福建同乡会申请了非牟利机构类别,获得房地产税减免。而另外几个红色社团“崇正会”、“崇山会馆”,还有东安公所则没这么幸运,这几年房产税要么缴不起、要么不愿缴。而崇正会和崇山会馆早通过二次房贷套现,这在侨社中很多人知道。

位于地威臣街11号的“崇山会馆”(TSUNG-SUN SOCIAL CLUB)1961年由会员集资购得,1995年11月升挂中共红旗,1996年大楼却因长期欠税被市府拍卖,1997年补缴6.7万税款“赎还”(R Post Sale Redeemed)。2008年“崇山会馆”主席吕坚强将物业做抵押,从环球银行套现60万美元。

位于地威臣街1号的“崇正会”(TSUNG TSIN ASSOCIATION)1952年由会员集资购买,不久会员达四千余人,复在会址对面兴建六层大厦,内有银行、药房、酒楼、美容等经营,原本经费丰裕,每年办春宴规模最大,近年来却屡屡传出“没钱交地税”之说,今年的春宴也取消了。

根据市财政局的公开记录,崇正会用两栋楼在2014年和2019年做了两次“按揭贷款”。而崇正会2019年7月1日以后,由恒通银行从托管账户中支付崇正会的地税。

第一次“按揭贷款”是在2008年5月。崇正会将地威臣街1号,以及东百老汇16号麒麟金阁所在的大楼一起抵押,从环球银行套现125万美元。2014年12月,崇正会将原本已抵押给银行作物业按揭的物业,再进行多一次按揭贷款安排,申请额外的贷款额,“加按”了26万多贷款额,总按揭贷款的金额提升为135万美元。

2019年3月,“崇正会”解除与环球银行的按揭,然后申请皇佳商业银行一个新的按揭,同时“加按”36万多的贷款额,按揭贷款的金额再提升为160万美元。

师公工商会向银行借钱后换旗

师公工商会1970年代由会员集资自购华埠地威臣街31号会址,服务乡梓。2015年6月9日将大楼抵押,从环球银行借了25万美元,签署人为主席何茂林,同年10月换五星红旗投共。

这些同乡会除了实行“抵押同乡会物业”和“二次贷款”换取现金流外,还有一个现象就是将同乡会和楼宇“分家”,例如师公工商会的英文是Sze Kong Association,向银行贷款的楼宇业主叫SZE KONG REALTY CORP。

福建同乡会一年收入才七千元

再例如福建同乡会申请了501(c)(3)非牟利机构,这是非营利组织中享受最多税收优惠的一种,可豁免收入税、销售税甚至财产税。根据公开文件,福建同乡会向国税局递交的2017年度免税机构税表990,该机构2017年的全年收入(抵税捐赠和会员会费等)也就7,000美元,该年的费用支出13,450元,钱少到让人“大掉眼镜”。

然而,侨社人士说,福建同乡会2017年还将临街物业出租给恒通银行,租金收入可观。唯有将楼宇物业转型为有限公司,分开报账,“会所归会所,楼业归楼业”,才能解释上述现象。

如何保障和监管先侨遗留产业 成侨社一大考题

纽约传统侨社目前普遍面对地税负担过重的问题,在这种背景下,一些同乡会拟将物业和会所分家,物业转型为公司,会所申报慈善机构,物业公司将楼宇租给会所使用,仅收象征性租金,各自管理,这或许是对同乡会发展的一个可行安排。但如何保护好同乡会先侨千辛万苦积聚下来的财富,如何监管其资金仅能用于促进会所宗旨,已成为当今侨社一大考题。

关注社区人士认为,侨团内斗不但停不下来,还有愈斗愈烈之势。除了侨领争权成分,还有夺利成分,或者干脆挂五星旗来转移焦点,“新移民都是把财产来共产、不知道珍惜先侨购置物业的付出”。侨社对此议论比较多的一个名词叫“掏空”。

至于什么叫“掏空”,则各有解说。有人解释,握有同乡会控制权的人透过其影响力,把同乡会的资产移转到自己名下,弄到同乡会只剩下一个空壳和一堆负债留给银行,以及剪不断、理还乱的纠纷给后面接替的“主席”承受。

还有人说,将按揭贷款投资买一批公共墓地,再转卖给乡亲,但墓地买入价格不透明,疑有猫腻。又或者长期在会内报销吃喝费用,把公所的资产租给关系户、照顾自己人等等。所以不一定是把公所“掏到空”,只要是公所的钱或资产移到私人口袋之中,都叫做掏空。前者好比“杀鸡取卵”,后者则好比“把鸡蛋往家里搬”。

话虽如此,也不是谁想掏空就可以掏空的,正规公所有财政、核数和楼宇主任等人看着,所以要掏空前的首要条件就是取得绝对控制权。

因此同乡会的乡亲们,若要看好祖先留下的物业,一要防止出现一言堂式的“绝对权力”,二要在市财政局申请免费的“录入文档通知服务”,以防止物业在大家不知情的情况下出现文件变化,三要看清楚贷款直接从金融机构流入哪个账户,追踪钱银的去向和使用,同乡会运作必须有很大的透明度。

不过,再多的规则也管不了有心掏空之人,真正的解决之道还是有赖于其自身的诚信和相关制度的建立,看其以公义心还是私利心办事。◇#

责任编辑:家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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