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前副市长贾剑涛被判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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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3月09日讯】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法院2019年年底对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前副主任贾剑涛贪污、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贾剑涛以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刑10年,并对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3月6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  经审理查明,2010年8月,被告人贾剑涛利用其担任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授意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为其购买本田雅阁二手轿车1辆,并同意该工作人员以虚列支出的方式从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一下属事业单位套取出公款,用于支付该工作人员垫付的购车款人民币15万元,构成贪污罪;2007年至2015年,被告人贾剑涛在担任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党委书记、哈尔滨市呼兰区委书记、哈尔滨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作调动、工程承揽、项目推进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人民币、美元、手表、黄金等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83万余元,构成受贿罪。

61岁的贾剑涛,黑龙江木兰人,长期在哈尔滨市任职,曾任哈尔滨市呼兰区委书记等职,2015年1月至2017年1月任哈尔滨市副市长,此后转任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8年4月,贾剑涛被“双开”并移送司法。

2018年7月,贾剑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中纪委国家监委网报导,贾剑涛与他人串供,对抗审查;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方面利益并收受钱款;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买卖股票,搞钱色权交易;违规决定建设重大项目;在人事调动、企业转让、工程发包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等。

此外,海外明慧网报导,贾剑涛任交通局局长期间为了升官发财往上爬,积极追随中共前党魁江泽民迫害污蔑法轮功。

2012年从中共召开两会开始,哈尔滨市交通局所属的“哈尔滨泰克斯传媒有限公司”在哈尔滨市五千辆出租车后部安装的LED电子广告显示屏上竟然公开播出多条污蔑大法的信息。这五千辆出租车几乎一天24小时在全市范围内流动,污蔑法轮功,毒害众生。

贾剑涛任职呼兰区委书记期间,其辖区内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判刑。哈尔滨呼兰区第一中学优秀教师陈荣被诬判3年;张庆生被诬判7年;武丽君被判刑4年半;69岁的杨瑞琴老太太被冤判3年。

明慧网评论说,多行不义必自毙,贾剑涛今天的下场也是他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因果报应。与中共保持一致的下场都是可悲的,江泽民及中共恶党保不了贾剑涛,自作孽不可救。#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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