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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5症状任何1种 可通报采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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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4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因应中共病毒(武汉肺炎)已进入全球大流行,社区感染风险恐增加,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参考临床实证并考量防疫需求,再次咨询专家修订“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病例”定义,并扩大社区监测采检条件,以加强中共肺炎(俗称武汉肺炎)的监测措施。

为加强肺炎等疑似病例的筛检,指挥中心放宽社区采检条件,新增出现嗅、味觉异常、没有明确旅游史,但经医师诊断评估后,认为“极有可能”由SARS-CoV-2感染导致的肺炎个案(含院内型肺炎)或其他具发烧或呼吸道症状,但不符合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通报定义个案,如医师认为有进行SARS-CoV-2检验之必要,都可依社区监测流程进行通报并采检一次检体送验。

指挥中心并提醒,无需住院的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通报个案及社区采检个案,采检返家后,于接获通知检验结果前,应留在家中,不可外出,并应继续居家隔离、居家检疫或自主健康管理满14天。

新修订版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病例定义如下:

(一)临床条件

具有下列任一个条件︰

1.发烧(≧38℃)或急性呼吸道感染或嗅、味觉异常。

2.临床、放射线诊断或病理学上显示有肺炎。

3.无明确旅游史,医师高度怀疑之社区型肺炎。

(二)检验条件

具有下列任一个条件:

1.临床检体,如鼻咽或咽喉擦拭液、痰液或下呼吸道抽取液等,分离并鉴定出新型冠状病毒。

2.临床检体新型冠状病毒分子生物学核酸检测阳性。

(三)流行病学条件

发病前14日内,具有下列任一个条件:

1.有国外旅游史或居住史,或曾接触来自国外有发烧或呼吸道症状人士。

2.曾经与出现症状的极可能病例或确定病例有密切接触,包括在无适当防护下提供照护、相处、或有呼吸道分泌物、体液之直接接触。

3.有群聚现象。

(四)通报定义

具有下列任一个条件:

1.符合临床条件1或2及流行病学条件任一项。

2.符合临床条件3。

3.符合检验条件。

(五)疾病分类

1.极可能病例:虽未经实验室检验证实,但符合临床条件,且于发病前14日内,曾经与出现症状之确定病例有密切接触者。

2.确定病例:符合检验条件。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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