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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乐妍脸书自曝减房租贿选 遭网友检举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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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4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有“女版黄安”之称的艺人刘乐妍于2018年间,因涉嫌以减收房客1千元租金为代价,要求房客票投当时参选台北市议员的罗智强;事后房客向她谎称有去投票,她也如约少收1千元。刘乐妍遭北检约谈到案后坦承犯行,北检17日依违反《选罢法》将她起诉,恐面临3年以上刑责。

刘乐妍于2018年11月在个人脸书(Facebook)贴出她与房客的对话内容,在九合一大选前,她要求房客回家投票给参选台北市议员的罗智强,房客一开始回复没空去投票,她便表示,“如果回家投罗智强,这个月房租,我给你减1000块!”,房客允诺会回家投票后,她还称赞对方是乖孩子,更笑称“我这不叫贿选买票,我这个叫做‘中资介入’”。

北检接获网友举报后,于2018年立案侦查,但刘乐妍长期在中国发展,因此开庭时间均约定于她返台期间;检察官就此案前后共开过三次庭。刘乐妍于庭讯时辩称,她不认识罗智强,只是希望房客能去投票,不觉得这样有贿选之嫌,后经检方告知她相关刑责才改口认罪。据了解,刘乐妍常偏离讯问主题,并强调“我最支持的其实是共产党”。

检方指出,刘乐妍涉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9条第1项,对于有投票权之人,行求期约或交付贿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约其不行使投票权或为一定之行使,17日依法起诉;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100万元以上、1千万元以下罚金。而检方也认定,因她在侦查中有自白,向法院建请减轻其刑。◇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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