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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斯省重大枪案嫌犯18年前有案底

4月22日,新斯省民众悼近日重大枪案受难者。涉犯穿着警服,开着假警车在新斯省多地滥杀无辜,造成20多人死亡。(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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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4月22日】(大纪元记者季薇多伦多报导)加拿大新斯科舍省重大枪案嫌犯加布里埃尔.沃特曼(Gabriel Wortman),在案发时虽然没有犯罪记录,但法院记录显示,他18年前曾在达特茅斯(Dartmouth)攻击了一名男子。

据CBC报导,新斯省法院记录显示,2001年10月29日,时年33岁的沃特曼被控在达特茅斯攻击一名男性受害者。2002年10月7日沃特曼认罪。

沃特曼被判有条件释放。这意味着,9个月的缓刑期之后,他会获法院完全释放,另支付50元受害者罚款附加费。

那9个月,沃特曼被命令遵守诸多条件,包括不接触受害者,不能持有“任何枪支,弓弩,禁用武器,限制使用的武器,禁用设备,任何弹药或爆炸物等此类东西”。

缓刑令还命令沃特曼遵照指示“参加有关管理愤怒情绪的评估、咨询和项目”。

新斯省刑事和家庭事务律师戴维.卢茨(David Lutz)说,如果沃特曼确实完成了缓刑并遵守了所有条件,就不会留下犯罪记录。但美国边境保护局会留有记录,以防不测。

卢茨解释,通常,如果警方不担心罪犯会再犯案,会予以有条件释放。

涉两宗民事案

沃特曼还打过两宗民事案官司。

2004年,他与新斯省Mineville社区一栋物业的租户发生纠纷,找新斯省住宅租赁委员会裁决。法院文件显示,沃特曼告租客禁止他清理和维修该物业,而租客称物业仍属自己。

一名住宅租赁官裁定,终止租赁,并下令租客“空出物业”。

2015年,因新斯省小镇Portapique一处物业,沃特曼的叔叔把他告上了新斯省高等法院。那栋物业是沃特曼以过桥融资帮助叔叔买的。

法官下令,物业出售的所有收益应为沃特曼叔叔一人所有。◇

责任编辑: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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