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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公民权 朝野党团支持本会期组修宪委员会

民进党立委洪申翰(右2)、苏巧慧(右1)等人28日召开记者会,呼吁下修投票权为18岁,下修民法成年至18岁,也应将各法律中以“年龄作为门槛”的限制进行修法。(陈柏州/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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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4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公民权下修至18岁获朝野立委高度共识。立院院会28日处理由台湾民众党所提出的公决案,要求在本会期组成修宪委员会;民众党团副总召张其禄表示,应尽速处理公民权下修,以符合世界潮流趋势,并希望不要参杂其他影响修宪的提案;经院会讨论后,公决案迳付二读、交付朝野协商。

张其禄于院会说明时表示,日前拜会立法院长游锡堃,提出愿意支持将公民权下修至18岁。在民众党倡议下,发现国民党、民进党等委员,均有提出修宪想法,共识集中在将公民权下修至18岁;有的版本主张修宪法本文、有的则是增修条文,但显示此一议题具有高度共识。

他表示,综观世界各国,目前仅剩极少数国家将参政门槛订得这么高;民众党率先提出“一宪二法”,也乐见朝野立委均提出修法方向。应趁着这样的时机点,在有高度朝野党派共识下,尽速组成修宪委员会,先进行比较快速、让公民权下修的共识,不要参杂影响修宪的其他提案,以符合世界潮流趋势。

随后民众党团提案将该案迳付二读,由于现场立委并无异议,立法院副院长蔡其昌裁示,该案迳付二读,请立法院长游锡堃召集协商,待协商后再行处理。

立委吁:除公民权下修至18岁 其他各法也要修

此外,民进党立委洪申翰、赖品妤、苏巧慧、周春米等人也召开记者会,呼吁下修投票权为18岁、下修民法成年至18岁,也应将各法律中以“年龄作为门槛”的限制进行修法。

洪申翰表示,台湾是东亚唯一将投票年龄订在20岁以上的国家,在国家推动投票年龄下修浪潮中吊车尾;接下来他将全面检视各法律中的年龄限制,针对《集会游行法》、《社会团体法》、《政党法》等,提出下降或放宽年龄限制的修法。

赖品妤则说,若下修投票年龄涉及修宪门槛太高,修正《民法》成年规定比较容易;尤其台湾的公民满18岁可以公投,要负完全刑事责任,可以结婚、服兵役,也就表示在法律制定上,早已认可18岁公民的自主能力。

责任编辑:英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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