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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传傅崐萁拟狱中“视讯问政” 法务部:书面都有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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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5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综合报导)花莲县无党籍立委傅崐萁因涉炒股案而遭判刑2年10个月,但他因未被褫夺公权,仍保有立委身份;外传现已入监服刑的他将申请在狱中“视讯问政”,引发舆论哗然。对此,法务部次长蔡碧仲27日强调,“收容人不是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而傅崐萁办公室则澄清并无此事。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27日邀请蔡碧仲列席备询,针对外传傅崐萁入监后拟申请“视讯问政”,对此,蔡碧仲接受民进党立委刘世芳质询时表示,这在《立法院职权行使法》中没有规定,仅《地方制度法》规定地方民代经判刑确定得解决其职权。他强调,立委遭判刑却未去职的现象并非第一次发生,但相关法规至今仍付之阙如,每个部门都应检讨。

蔡碧仲进一步指出,若要透过书信的方式进行书面质询的话,依据《监狱行刑法》规定,受刑人每周可以发一次书信,但是否有行使立委职权的法律效力,矫正机关并没有职权认定,但“收容人不是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在监狱或看守所中要收集质询资料也有困难;至于其书面质询的法定效力为何,立院未来也应有相关规定。

不过,立委在中共肺炎(武汉肺炎)疫情期间曾演练过视讯质询,刘世芳担忧,傅崐萁是否会镇此机会进行视讯质询、远距报告,甚至隔空参与法案表决。她认为,立院确实有检讨空间,但也希望法务部所属的矫正、收容机关,对于其权限可以再做进一步检讨,不要因为受刑人是立委就因人设事,或是发生有权贵介入的情况。

蔡碧仲则回应,受刑人连发送书信都要经过监所审查,视讯当然也是一样,但在现行机制下如何处理,这不是法务部说了算的;目前就是因为没有法律规范实际上要如何执行,这部分应由立院在《立法院职权行使法》中详细规范。他也强调,矫正机关已明确表示,所有程序都照正常规定,绝对不会因为傅崐萁的立委身份而有特别待遇。

然而,傅崐萁办公室澄清表示,对于有立委抨击指责傅崐萁拟申请狱中“视讯质询”,甚至在狱中行使立委职权,纯属臆测与凭空捏造之不实言论,吁请外界切勿凭空想像、散布虚假讯息。傅办强调,外界各种臆测均属政治操作,当此疫情期间,政治人物应关心疫情、解决民瘼,而非凭空杜撰,制造对立。

傅崐萁办公室指出,傅崐萁在花莲地检署通知执行的前一天,独自一人低调前往地检署报到并入监执行,就是希望避免占用社会资源、过度讨论及着墨;傅崐萁本人会专心服完刑期,并尽速返回岗位。◇

责任编辑:王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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