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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买卖登录 7月起移转登记时申报

不动产买卖申报登录,将由买卖双方于移转登记时一并申报。图为示意照。(陈柏州/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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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5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平均地权条例》于108年7月修正公布,将申报登录的责任回归买卖双方,这也是“实价登录2.0”中唯一通过的项目。内政部29日表示,这项新制将于7月1日施行,申报时间改为买卖移转登记时一并申报,并简化申报书格式,若申报不实,最高可处15万元罚锾。

内政部表示,现行不动产买卖申报登录责任,依序由地政士、不动产经纪业或权利人,于登记完毕后30日内申报登录。自7月1日起,将免除地政士登载责任,改由买卖双方于申请买卖移转登记时一并申报登录。至于6月30日前已至地政事务所申请买卖移转登记的案件,仍可依原规定办理,以利新、旧制度顺利接轨。

内政部指出,为便利新制施行后,买卖双方自行申报,已修正简化申报书格式,由现行19栏缩减为11栏,应申报价格资讯也由8项减为3项。内政部提醒,登记送件前,可先于“地政线上申办系统-不动产实价登录”系统登打、列印申报书,或以手写方式填写纸本申报书,并由买卖双方签章,于办理买卖移转登记时一并送交,才算申报完成。

为确保对外揭露的价格资讯真实正确,内政部强调,新制施行后,对于申报书“交易总价”、“车位个数”及“车位总价”等3项价格资讯,如有申报不实者,将处3~15万元罚锾。申报登录时间提前至申请登记时一并办理,可简化行政流程、提高资讯揭露时效。◇

责任编辑: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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