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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法》后门条款 民众党团:工业不应排挤民生农业

台湾民众党立院党团召开记者会指出,政府应调整用水结构,民生、农业用水不应受工业排挤。(陈柏州/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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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5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农田水利法草案”已于近日通过,但朝野对于灌溉制度等关键条文仍未达共识。台湾民众党立院党团5日召开记者会指出,行政院版草案欠缺国家愿景长远的规划;政府应调整用水结构,民生、农业用水不应受工业排挤;而农田水利会也应跳脱政治的框架,发挥实际功能。

党团副总召张其禄表示,《水利法》第18条规定,用水优先顺序为民生、农业、水力、工业,但在2000年增修一项后门条款“前项顺序,得酌量实际情形,报请中央主管机关核准变更之。”而第12条也有同样问题,农田水利设施“若不妨碍原有功能运作及维护者,得向主管机关申请兼作其他作用。”使工业用水优先供应从偶发变常态。

立委邱臣远也指出,过去有部分农田水利会,本末倒置的卖水给财团、大型工业区,使农民无水可用、另外花钱找人钻井灌溉,甚至连不是灌溉渠道水尾的地方也因超抽地下水导致地层下陷。他提醒,尤其在全球供应链因疫情、美中贸易战而重组之下,政府应将水资源视为国家发展的战略物资,不能鼓励高耗水、低产值的产业回流或外商投资。

邱臣远强调,化学材料、基本金属、电子、纺织、石油、造纸是台湾6大耗能产业,占工业用水总量近八成。农业用水暂时调拨给工业,若来年风调雨顺还可继续供农业使用,但大型工业区、财团抢水若成常态,结构巨变后就回不去了;政府不能放任高耗水产业在台湾无限制增长,否则不但农业无以为继,连既有工业也会产生资源排挤效应。

此外,立委蔡壁如认为,行政院版的“农田水利法”欠缺国家愿景的长远规划,农田水利会改制只是歹戏拖棚的议题,蓝绿两党从农会、渔会斗到水利会;农田水利会虽有其历史包袱,但不能简化为改革和反改革,与其把农田水利会椿脚化、官派化,不如发挥它的功能思考如何保持水资源收支平衡,适度调整用水结构,确保农业生产、粮食安全。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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