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立院初审 汽车载货掉落最重罚1万8

人气: 3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2020年05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吴美莲台湾台北报导)台立法院交通委员会7日审查“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并初审通过汽车载货脱落的加强处罚机制,据该条文明定,汽车所载的货物发生渗漏、飞散、脱落、掉落等状况,最高可罚1万8千万元。

交委会7日初审通过多条“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草案。初审条文明定,汽车所载货物渗漏、飞散、脱落、掉落或气味恶臭,从原本的处新台币3千元以上9千元以下的罚锾,提高为3千元以上1万8千元以下。

无党籍立委赵正宇表示,他从桃园到立法院开会的开车途中,有时会看到麻绳掉落,或铁块掉落的画面。他有次行车时看到路上有铁块,但来不及闪躲,这导致轮胎破了,相当的危险,他赞同提高罚则。

另外,交委会也初审通过接送未满7岁儿童,不受临停3分钟限制。交通部透过书面报告表示,这有助于接送幼童者可更从容照护幼童上下车,避免意外发生。

初审条文明定,违反道交条例的行为,自行为成立的日起;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的状态者,自行为终了之日起,逾2个月不得举发;但汽车肇事致人受伤或死亡案件,因肇事责任不明,已送鉴定者,其期间自鉴定终结的日起算;未送鉴定而须分析研判者,逾3个月不得举发。

责任编辑:郑桦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