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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办资助帮韩国瑜拉票 如查属实《反渗透法》可关5年罚1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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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5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怡欣台湾综合报导)大陆长沙市台办、湖南省台办资助大陆长沙台胞投资企业协会等7人,行贿拉票台商、台生,帮国民党与韩国瑜拉票。陆委会8日表示,如有妨害选举罢免的行为,依《反渗透法》查办加重处罚,违反的刑事责任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1000万元以下罚金。

台检调掌握大陆长沙市台办、湖南省台办资助大陆长沙台胞投资企业协会会长林怀、副会长佟建华,中华妇女联合会理事长何建华等7人,在去年选举前举办造势活动帮韩国瑜及国民党拉票,检方掌握餐会计划、机票名单,以及台企协向台办申请149万元人民币证据。8日依违反“总统副总统选罢法”、“选罢法”起诉7人,并请法院宣告7人褫夺公权。

陆委会表示,依《反渗透法》第4条及第7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受渗透来源的指示、委托或资助,违法进行助选活动;如有妨害选举罢免的行为,也将依据总统副总统及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的有关规定,加重处罚。反渗透法是在今(109)年1月15日经总统公布施行,具体个案应该依照行为时的法律作处断,将由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陆委会进一步指出,中共运用各种手段企图干涉、介入我民主选举,政府国安部门长期以来都有严密掌握、适时因应,对于涉及违法的案件也都依法查处。我们呼吁国人应注意遵守法律规范,避免受人利用威迫,从事危害民主法治的行为;也正告中国大陆应正视两岸现实,尊重及学习台湾的民主选举制度,切勿介入台湾选举及干预台湾内部事务。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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