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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公会要求落实工会法 劳动部:雇主违法将开罚

台湾汽车货运暨仓储业产业工会29日到劳动部陈情,要求劳动部能表态禁止雇主约谈或调查员工是否加入工会。(赖玟茹/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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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6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台湾汽车货运暨仓储业产业工会29日到劳动部陈情,要求劳动部表态禁止雇主约谈或调查员工是否加入工会,提出使雇主落实工会法第7条“劳工应加入工会”的作法,并表态禁止雇主不得发表对员工加入工会的不利言论。对此,劳动部回应,劳工筹组、加入公会都是重要的劳动权之一,若经认定事业单位有不当介入的违法行为,将可处新台币15万元罚锾。

台湾汽车货运暨仓储业产业工会理事长林志雄表示,货运仓储产业中违反劳基法情况相当普遍,但工会数量极少,工会自2017年成立起,就致力协助争取从业人员筹组、加入工会,不过,新成立工会除了要面临组织草创期会员、干部缺乏之困难外,更要面对资方动辄约谈、调查员工是否参与工会之双重压力。

林志雄指出,曾有主管指示下属在20多个员工LINE群组中通知,工会干部拜访站所,请不要任意发言或加入公会,还指示员工要“听而不答”。甚至还有公司主管电话逐一询问员工是否加入工会,同时要求工会成员退出。并认为,劳动应该表态禁止雇主约谈或调查,员工是否加入工会,并禁止雇主和主管发表让员工畏惧加入工会的言论。

对此,劳动部回应,劳工筹组工会及加入工会当为重要的劳动权之一,《工会法》均有明文保障,劳工如欲筹组或加入工会,雇主应尊重其意愿,任何不当干涉,禁止的管理行为,像是,隔离约谈,不确定的报复或惩处等,造成劳工怯于行使法律所赋予的团结权,都可能涉及违反《工会法》中不当劳动行为的规定。

劳动部表示,以往曾有个案雇主试图以其优势的管理权,阻止劳工筹组工会,而被劳动部不当劳动行为裁决委员会认定违法,并给予连续处罚。

因此,劳动部呼吁,事业单位应尊重劳工团结权的行使,不得以任何管理上的理由介入个别劳工之选择与自由意愿,保持中立,一旦经劳动部不当劳动行为裁决委员会认定有不当介入之违法行为,将会依法进行处罚15万元。

责任编辑:王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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