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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跪诉屏东高工强占民地 教育部: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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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6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时代力量立委陈椒华3日召开记者会,指接获民众陈情表示,祖先捐地协助屏东高工建校,但校方扩建却将民众祖厝变更为“机关用地”,还要求拆屋还地;不过与会的教育部官员与屏东高工校长邹春选皆表示,由于法院已经作出判决,因此必须依法行政。

陈椒华3日与屏东县议员蒋月惠召开“谴责屏东高工接受捐地又强占民地”记者会。陈椒华表示,陈情人的祖父于1953年捐赠2.6267公顷土地及金钱协助屏东高工建校,并积极募捐协助校舍兴建,陈姓家族长辈在1970年代以低于市值的价格卖地给校方,校方也曾立碑感念善行。

陈椒华说,后来因都市计划,县政府、校方要征收地主还在居住的约270坪土地,校方还以扩校为由,将陈家祖厝变更地目为“机关用地”、要求拆屋还地。

她表示,因为法令有强制征收,土地就被变更所有权人为国家的,也就是屏东高工所有,经过20年的诉讼后,最后判决陈家败诉,“真的是很没天理”,教育部、屏东县政府处理得很糟糕,“法院也判得没道理”。

陈情人陈鹏弘表示,1994年曾经由省议员所主持的协调会达成“以地换地”的承诺,但原先承诺给与陈家人的土地却出现问题,而陈家祖厝却已过户至屏东高工名下,并自1994年开始向陈家展开诉讼,要求拆屋还地。

陈妈妈也说,自己靠卖自助餐维生,辛苦拉拔3个孩子长大,生活并不好过,现在只剩这块地。陈妈妈、陈鹏弘还当场下跪,向官员、校方求情。

屏东高工校长邹春选表示,官司自1995年至今,他是现任校长必须“概括承受”,但由于目前法院已经判决,学校是管理使用单位,必须依法行政,没有权力作出暂缓拆迁的决定。

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秘书室主任叶信村也说,教育部依法行政,法院如果有其他决定,教育部也会尊重,学校必须尊重判决。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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