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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峰丁台社区花园建物 争取合法化

立委杨琼璎及颜宽恒邀集交通部、雾峰区公所及丁台社区发展协会等单位会勘,针对丁台社区花园现有地上物不符使用的问题,进行协商。 (立委杨琼璎办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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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6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邓玫玲台湾台中报导)台中雾峰区丁台社区发展协会五年前将位于国3和台74线快速道路交会的高架道路下方空间,规划为丁台社区花园,但现场有货柜、组合屋等地上物,和国有公用财产无偿提供使用不符,立法委员杨琼璎及颜宽恒5月8日邀集相关单位会勘,针对现有地上物办理有偿租用及补照,高公局中区分局长彭焕儒承诺全力协助及指导。

立委杨琼璎及颜宽恒邀集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雾峰区公所及丁台社区发展协会等单位会勘,针对现有地上物货柜、组合屋、遮雨棚、厕所等不符使用的问题,进行协商,高公局中区分局长彭焕儒承诺,同意透过与雾峰区公所签订维护管理契约,办理有偿租用及补照,相关办理行政程序高公局会全力协助及指导。

雾峰丁台社区发展协会总干事施丰碧表示,丁台社区5年前为了营造社区特色景点,开始和社区民众将福新路旁,位于国3和台74线快速道路交会的高架道路下方空间,规划为丁台社区花园,除遍洒波斯菊、种植樱花,区公所还协助铺设步道,营造樱花大道及厕所等设施。

颜宽恒表示,丁台社区花园用地在服务处及在地议员争取建设下,有休闲步道与环境美化的绿植栽等,成为丁台社区及邻近民众重要的活动与休憩空间,虽然环境绿美化相当漂亮,但美中不足之处在于厕所等地上物,前雾峰区公所于兴建时未向高公局申请建造许可,接下来面临丁台社区续约无偿认养须拆除窘境,因此社区发展协会希望建物能够保留,让平常维护打扫志工有储放工具、休息、躲雨、及上厕所地方。

杨琼璎强调,今日邀集相关单位人员现勘,就是希望透过中央与地方的直接沟通,加速施政推动及解决问题。雾峰区长陈宗祈说,针对厕所等地上物因前雾峰区公所未注意须办理申请建造部分,区公所会负责尽速向高公局办理补照,并自110年起正式编列预算,缴纳给交通部国道高速公路局租用。

责任编辑:筱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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