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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参审上路 职务法庭参审员仅26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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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7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当民间团体正积极推动陪审制时,我国司法史上首次国民参审制将于17日正式上路。《法官法》修正后于去(108)年7月17日经总统公布,审理法官、检察官惩戒案的职务法庭将改为一级二审制;而一审将由1名公惩会委员担任审判长,并由2名法官搭配2名参审员共同审理。

法官法》于2011年实施后,司法官的惩戒案件都交由职务法庭审理,而职务法庭的法官则由全国各审级法院法官兼任,但不仅未能减少分案数量,更要承担惩戒同僚的责任,导致多数法官缺乏意愿,甚至因压力而半途辞任。为此,新制中规定,兼任职务法庭的法官应做满3年任期。

此外,为保障司法官的救济权,新制中也将原来的一级一审改为一级二审制。一审时由2名参审员、3名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并由公惩会委员担任审判长。二审则属法律审,只审理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有违误的问题,不对案件的事实进行认定;成员全是终审法院法官,公惩会委员长为当然审判长。

未来法官若遭到弹劾,除了要在职务法庭中说服其他法官,还要用浅显易懂的语言让其他2名参审员理解,对于遭弹劾的法官来说将是一项挑战。不过,虽然参审员与法官是“合审合判”,但合议庭是采多数决,因此2名参审员的意见若与3名法官不同,恐难以影响判决结果。

至于参审员如何产生,司法院已于5月25日起对外公开征选,而参审员采“消极资格”,除了“全国或地方律师公会的现任理事长”、“公立学校或学术研究机构的教学、研究人员以外的公务员”、“政党党务工作人员”之外,只要是社会公正人士或学者,不限年龄、学历均可自我推荐或经由其他团体推荐参加遴选。

不过,这次征选仅有26人报名,且背景多为医师、文学界、心理学界、社会学界等领域专家学者,法界人士反而并不如想像中的多。司法院将挑出22人入围,交由遴选委员会投票,由最高票的12人成为正式参审员,其余10人则为备取人选。参审员任期3年,每次开庭可支领日费3千元,交通费也可实报实销,若有住宿需求则另依法核销。

惩戒案会先分给由3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再从12名参审员中随机抽出2人担任该案庭员;已经收案的参审员,则不再参加下轮抽签,直到12人全都有案后才会再从新分配。参审员只需审理、评议、判决,不负责准备程序、不写判决书;但出任前应接受6小时的法官伦理规范与审判专业课程,若违反规范者将送司法院或所属机关处理。

目前职务法庭待审的司法官惩戒案共有七件,包含前台北地院法官张耀宇、桃园地院法官何宇宸、新竹地院法官吴振富、台南地院法官朱中和、桥头地院法官柯盛益、云林地检署检察官庄珂惠、前南投地检署检察官王全中。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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