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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台湾滩”盗取砂石 台内政部修法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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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7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台湾滩”海砂频遭中国抽砂船盗取,已危害台湾海洋生态及国土安全,内政部地政司14日预告将修正《中华民国专属经济海域及大陆礁层法》,故意破坏自然生态者刑度不变,但增列若以“采取土石”的方式,加重刑度至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8千万元以下罚金。

“台湾滩”又称“台湾浅堆”,位在澎湖七美西南约30浬,面积8,800平方公里,约台湾本岛面积1/4大,由多个高低浅丘组成,是澎湖渔民口中传统的“南浅渔场”,平均水深25到30公尺;该区域因涌升流带来丰富营养盐而成为许多生物的重要产卵场,堪称台湾海洋宝库。

不过,近年来却频遭中国抽砂船盗采而破坏,据海巡署统计,光是今(109)年1月至5月间,海巡人员就在此处驱离超过1,200艘中国抽砂船,其中中国抽砂船“海航5679号”更在6月初盗采逾500公吨的砂石,所幸该船遭海巡人员当场查获;桥头地检署日前起诉船长及9名船员、没收作案船只。

依据现行《中华民国专属经济海域及大陆礁层法》规定,故意损害天然资源或破坏自然生态者,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5千万元以下罚金。而地政司预告,修法后故意损害天然资源或破坏自然生态者的刑度维持不变,但增列若以“采取土石”方式者,加重处1年以上至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8千万元以下罚金。

地政司副司长王成机表示,这次提案修法主要就是针对频在“台湾滩”盗取砂石的中国抽砂船。行政院、内政部都很关注这个议题,行政院曾在5月召开相关会议,而修正草案就是根据当时的会议结论所研拟,目前还在30天的预告期,期满后将依法制作业程序送行政院处理。

另外,民进党立委赖瑞隆、管碧玲日前也分别在立法院提出相关修法草案,刑度部分与内政部版本“1年以上至7年以下徒刑”相同;但赖瑞隆版本的罚金明定为500万元以上、5千万元以下,而管碧玲版本则定为1亿元以下。两案目前均已交付立法院内政、外交及国防、经济等三个委员会审查。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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