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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侒矿区开发案 监委田秋堇等申请自动调查

永侒矿区开发案说明,人禾环境伦理发展基金会提供(人禾环境伦理发展基金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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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7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谢月琴台湾宜兰综合报导)永侒实业公司申请展延员山乡采矿权,并计划再申请新矿区,监委田秋堇、林盛丰、蔡崇义3人,认为有影响民生用水之虞,申请自动调查。

永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80年7月进驻宜兰县员山乡,进行瓷土矿区开发,其矿权于今年6月到期,该公司欲展延矿权,并申请开挖位于员山乡大安埤山深沟水源地上游的新矿区,恐将影响粗坑溪与深沟净水厂区伏流水的水源。

宜兰县并无水库,民生用水必须依赖地面水与地下伏流水供应,粗坑溪与深沟净水厂区伏流水所提供的水源,攸关宜兰县溪北地区22万人之民生用水安全,因而引发各界重视。为了解经济部矿务局有无依法办理,以及宜兰县水资源之运用及保护措施,监察委员田秋堇、林盛丰及蔡崇义申请自动调查。

监察委员田秋堇指出,依据矿业法第38条规定,矿权若登记2年内未开工,或中途停工1年以上等情形,主管机关应废止业者矿业权,然据当地居民表示,永侒旧矿区已逾20年未开采。究实情为何?主管机关应否依法废止其矿权?确有深入调查之必要。

责任编辑: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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