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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抓到中资藏镜人? 金管会:是港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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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7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综合报导)对于大同市场派日前向经济部申请召开股东临时会,大同公司昨(27)日宣布,握有大同1.28%持股的新工投资背后大股东“香港联合集团”,就是市场派违法中资藏镜人,希望经济部认定无违法中资后,再考虑是否允许召开股临会。不过,金管会却表示,香港联合集团是港资,不能因它与中国企业密切往来就认定为中资。

大同公司27日举行记者会,大同公司法务长赵安指称持有大同股份的新工投资,其大股东就是香港联合集团。(中央社)

大同公司法务长赵安表示,持有大同股份的新工投资,其最大股东就是“香港联合集团”旗下的企业–新鸿基财务有限公司,新鸿基就是帮中资龙峰集团负责人任国龙规避金管会调查的藏镜人与资金提供者。

赵安指出,2018年金管会就任国龙违法买入大同股票进行第3次裁罚,命其移转股权之行政处分之前,将任国龙左右手林美欣与华裔澳洲籍DING David,所分别掌控的“维家公司”与“雅兴公司”,合计持有之大同13.11%股份分别卖给了Danielson Creation与Home for Now Property两家资本额仅1元港币的“纸上公司”。

赵安表示,“香港联合集团”旗下企业,新鸿基财务有限公司,在2018年12月20日借款8亿元港币给Danielson Creation ,虽然维家、雅兴两公司进行上述答辩,但金管会认定最终受益人仍为任国龙,因此于2019年1月17日就维家、雅兴两公司持有的大同公司股票认定为中资违法投资,命6个月内出清股票。

大同表示,这样协助隐匿最终受益人,规避金管会调查的藏镜人与资金提供者,就是香港联合集团旗下的新鸿基财务有限公司与正景发展有限公司。

金管会官员说,大同已将相关资料送交金管会,金管会早已掌握多数事证,包含大同所提的雅兴、维家,金管会都已认定最终受益人是任国龙,这部分都已做了处分。

经济部长王美花表示,目前大同案有两群小股东申请召开股东临时会,经济部已请大同公司回复意见,近日内就会收到,经济部将就回复内容评估如何审议。至于市场派股东主张依《公司法》第173条,提出召集股东会申请,如果大同公司要解释理由,也可说明。◇

责任编辑:晓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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