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思敏:活摘曝光14年 中共首次修订器官移植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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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7月04日讯】中共卫健委官网7月1日公告,对《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进行修订。该条例是中共活摘器官2006年国际曝光的翌年仓促推出,今次修订则是自出台施行以来的首次修订。

在门户网站转发此消息而从公布的草案中提炼出的几个新闻标题中,讨论度最高的一个标题是“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活体器官将追究刑责”,但后来微博搜索此一关键词出现信息却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活体器官将追究刑责’ 搜索结果未予显示。”这明显是因网民跟帖偏向了一个禁忌话题,活摘器官。

2006年3月,《大纪元》率先揭露“苏家屯事件”涉及活摘器官,自此引发国际社会关注不辍。这近14年来,全球法轮功学员讲真相深入人心,包括《大纪元》独家披露2012年重庆事件──薄熙来王立军二人核心罪恶涉及活摘器官。2015年,中共器官移植代言人、前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有“小央视”之称的香港凤凰卫视透露,“停摘囚犯器官”得到了胡温习李两代领导人的支持,大老虎周永康涉“死囚器官移植”肮脏利益链条。江泽民发动镇压法轮功是活摘罪恶源头的信息呼之欲出。

由于活摘2006年曝光震惊国际,迫使中共2007年紧急出台《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器官移植只能由捐献而来。但是相关内容甚为空泛。

换言之,在2010年起中共启动器官捐献工作,原卫生部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发函,委托中国红十字会开展了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系统建设、获取与分配管理,这意味着,红会实际承担的职责已经远远超过《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中列明的“宣传等工作”;也就是红会这近10年来在器捐分配体系位居枢纽,只是凭着已撤销的卫生部的一纸委托函,而其实是“法无授权”、“无照营业”。

再换言之,2006年9月28日中共外交部发言人秦刚回应活摘议题时表示:“中国一贯遵守世界卫生组织1991年人类器官移植指导原则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工作”,而事实是,中共《人体器官移植条例》2007年迫于国际压力不得不出台,(作为对照,台湾1987年即有国家层面立法)。器官移植属于尖端医疗领域,关乎人命与人权。中共在有关立法现状,至今尚无中共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目前效力层次最高的是行政法规而且仅有一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这次尽管新规修订条文规定了刑事责任,但是在刑法中并无相应的罪名可供适用,这使其中的刑事责任条款实质上是“虚置”的。

再换句话说,中国曾是世界上器官捐献率最低的国家之一,2015年中共宣布停摘死囚器官、公民捐献成为移植的唯一来源,2017年黄洁夫在梵蒂冈器官峰会介绍了器官捐献与移植管理的“中国方案”,世界卫生组织官网高挂一篇文宣:“中国器官捐献和移植的新时代”,2019年中共宣称“中国器官捐献量跃居世界第二”等等,但实际上,中共至今也是没有国家层面器官捐献的统一立法,只有卫生部门规定及地方各自为政。

从时间节点来看,这次中共修订器官移植条例的,与2006年异曲同工,是迫于国际新增压力。

《追查国际》(WOIPFG)发布《2019年追查国际对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现状调查综述》指出,多项新的调查表明,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并没有停止。该报告公布了包括涉及中国大陆上百家移植医院200个调查录音,核心内容表明,医院继续用所谓的“脑死亡捐献器官”大量做移植手术,但黑箱操作,器官来源完全不透明,以及红十字会对器官捐献的见证程式已形同虚设,红十字会基本丧失了对捐献器官的监管作用,或不作为,或和医院OPO组织联手非法获取器官。

还有针对中共强摘罪行进行听证的国际“独立民间法庭-中国法庭”2019年6月17日在英国伦敦宣判,法庭主席尼斯(Sir Geoffrey Nice QC)曾担任前南斯拉夫战争罪问题国际法庭的检察官,他表示:“可以肯定,法轮功是强摘器官的器官来源,且可能是主要来源。维吾尔族、藏人、基督徒也可能受害。”

大纪元中文网、英文网真相报导,武汉不仅是CCP病毒的起源地,还是中共器官移植发源地。中共器官移植代言人黄洁夫曾公开宣称:“湖北是中国器官移植的发源地,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也是最早在湖北武汉成立。可以说,没有湖北、没有武汉,就没有中国的器官移植。”

14年前,中共大规模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被指“这个星球上从未有过的邪恶”。14年后,中共活摘被调查证明依旧猖獗。无论中共如何修订移植条例,也无法掩盖活摘黑幕。

责任编辑: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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