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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国安恶法侵台主权 苏贞昌:不做中共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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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7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怡欣台湾台北报导)香港国安法实施细则7日生效,内容竟要求台湾“政治性组织”配合,就涉港活动提供资料,否则将面临刑事责任与罚款。对此,行政院长苏贞昌7日受访表示,台湾是主权独立国家,“我们不会帮中国(共)来做他的帮凶”,唯有坚守台湾主权才有安全。

港《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7日生效,赋予国安委执行国安法时的权力与措施,其中写到,警方如合理相信是“防止及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所需要”,可“向外国及台湾政治性组织及其代理人要求就涉港活动提供资料”,送达书面通知,在指定期限内,若不提供资料(包括在香港的活动及个资、资产、收入来源及开支),可判罚款十万元港币(约台币38万元)和监禁六个月;若虚假资料,可罚款十万港币和监禁两年。

中共在港秘密警察权力还包括,为搜证而搜查有关地方、可限制受调查的人离开香港;冻结、限制、没收及充公与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相关财产;移除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及要求协助;进行截取通讯及秘密监察的授权申请;提供资料和提交物料。

港版国安法第四十三条细则,涉侵害台湾国家主权,行政院长苏贞昌7日受访表示,这一次香港国安恶法,让全世界看到,中国(共)不但背弃了对港人承诺,同时所立法律,竟然管到全世界各地、管到所有人民,甚至于要管台湾。

苏贞昌说,台湾是主权独立国家,“我们不会帮中国(共)来做他的帮凶”,台湾会保护国人安全,坚持主权与国家安全相当重要,希望国人理解,唯有台湾有主权才有安全,唯有国人团结一心,才能保护自己。

 

责任编辑:杜文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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