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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违法堆置营建废弃物 彰化县府重罚30万

彰化县溪湖农地违法堆置营建废弃物遭重罚。(彰化县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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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7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谢五男台湾彰化报导)彰化县政府日前接获民众检举有不肖业者大量运弃堆置营建废弃物于“溪湖镇”农业区土地,为捍卫农地合法使用决心,针对该农地违法案件依都市计划法第79条规定,重罚新台币30万元,并限期30日内恢复原状;若届期不缴纳罚款及未恢复原状,将依法移送强制执行及按次连续处罚。

彰县府建设处表示,2020年6月10日接获民众陈情溪湖农地遭人乱弃置营建废弃物,当下立即派员现场勘查,查明该违法倾倒堆置营建废弃物地点为溪湖镇大庭段109-2地号土地,使用分区为“高速公路员林交流道附近特定区”农业区,违反都市计划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规定,因有故意违法,且犯行恶劣,严重破坏及污染农地环境,依法予以重罚,以遏止县内农地违规使用乱象,维护农业生产环境。

县府同时再次呼吁污染、违规业者,切莫再心存侥幸,应建立自主管理制度,落实农地农用及环保等工作,共同维护县内国土安全与永续发展。

另县府亦再次强调,将勤查重罚污染、违规业者,伸张公权力,捍卫环境正义的决心绝不会动摇。

责任编辑: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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