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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委收贿案 中间人郭克铭疑已转污点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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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8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台北地检署侦办立委收贿案,日前向台北地方法院声押5名新、卸任立委及助理、涉嫌行贿的前太平洋流通公司董事长李恒隆、中间人是知管理顾问总经理郭克铭等共10名被告,目前除前时代力量党主席徐永明交保外,其余9人皆羁押禁见;而郭克铭疑似已转为污点证人。

徐永明及无党籍立委赵正宇日前遭北院裁定交保,北检不服提起抗告,高等法院7日晚间撤销赵正宇部分裁定,发回北院重裁,北院8日改裁定赵正宇羁押禁见。而郭克铭对于他已供出案情却仍遭羁押表示不服,也向高院提起抗告,目前已遭高院驳回。

高院裁定指出,郭克铭以“纵使他为李恒隆介绍立委促请经济部依法撤销太流公司增资登记,也不能认主观上有‘违背职务’的认知与故意,不符‘犯罪嫌疑重大’要件”、“所交付及期约贿款部分,已自白并以证人身份具结”为由,且检方针对此案已监听、搜证长达5年,同案被告也均被羁押,事实已明,无羁押必要,因此提出抗告。

其中似乎透露出郭克铭已从被告身份转为“污点证人”,若依《贪污治罪条例》规定,被告自白揪出正犯、共犯等,可减刑或免刑。对此,台北地检署以侦查不公开为由并未证实,并于10日上午再度提讯李恒隆、郭克铭2人,不排除是为尽速厘清期约贿款部分。

此外,一直主张与民进党立委苏震清是借贷关系的李恒隆,疑似因提前知道检方正在调查此案,才提议由苏震清开立支票、制造假债务关系逃避法律责任;但由于检方掌握到:苏震清向助理询问收受李恒隆款项相关细节的时机点刚好在检方搜索前夕,因此并不采信2人供词,但究竟是谁泄露办案情资,也是检调追查的目标。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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