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首被告申人身保护令 高院今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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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8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杜夫香港报导)七一大批港人上街抗议“港版国安法”,一名背包插上“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旗帜的23岁男义务急救员,在驾驶电单车离开期间与迎面追截的防暴警员相撞双双倒地,3名警员受伤,男子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及“恐怖活动”罪,成为首名遭检控违反“国安法”被告。案件早前提堂,总裁判官苏惠德只考虑条文第42条指被告有不依期归押风险,拒绝被告保释,还押看守所看管至10月6日再讯。被告已向高等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聆讯将今日下午2时半,在高等法院审理。

据报,律师团队前日向法庭申请人身保护令,即日获安排于今日下午聆讯。被告将会由大律师公会主席、资深大律师戴启思、大律师伍颖珊,以及大律师黄瑞红代表。被告现还押于荔枝角收押所,并没单独囚禁,家人及律师每日可如常探望。

案件早前曾因被告身上多处骨折无法出庭需要延期。7月6日,被告身穿被捕时的义务急救员服装,在多名持枪警员押解下推着轮椅首次提堂。庭上,辩方大律师刘伟聪用了逾廿分钟陈词,争取被告保释。然而受港区国安委委任的总裁判官苏惠德全程没有发言,结语仅用廿秒引用第42条“除非法官充份相信被告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安行为,否则不得准予保释”拒绝被告保释。◇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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