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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性私密影像量刑太轻 司法院将拟参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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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8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鉴于韩国“N号房”事件等散布私密及色情影像等犯罪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为了解外界对于量刑的意见,司法院日前召开“散布性私密影像罪量刑焦点团体会议”。焦点团体指出,目前相关案件量刑多数偏低,且刑责较重的案件也会减刑,因此有必要制作“量刑参考表”。

司法院表示,这次会议分别邀请了法官、检察官、学者专家各2人,及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台北律师公会、台湾展翅协会、社团法人台湾防暴联盟、台北市妇女救援杜会福利事业基金会等相关团体代表共同讨论此类案件的发展及影响,并针对有无制作“量刑因子审酌事项参考表”供法官参考的必要提出意见。

司法院指出,会议中以《刑法》第235条、《儿童及少年性剥削条例》第38条为主要讨论目标;而经检视目前实务上就“散布性私密影像罪”的量刑状况后,焦点团体发现,法院量处的刑度多数偏低,且法官也常针对法定刑较重的案件予以减刑。有相关团体也建议,应将移除被害人影像、精神慰抚金与赔偿一并考量。

焦点团体大多认为,有必要增订“散布性私密影像罪类型的参考表”做为法官量刑参考,包含被告是否借此操控或骚扰被害人、散布对象、被害人数及影像数量、年龄、对被害人所造成的影响或伤害、影像内容、影像呈现方式等,都应纳入“量刑因子审酌事项参考表”,使法官量刑的判决理由更加周妥;但若为少年案件类型则应另外处理。

最后,司法院表示,为使法官在审理散布性私密影像案件时,能兼顾不同法益保护面向、促使量刑更趋公平及妥适,司法院将汇整焦点团体的意见,制作“量刑因子审酌事项参考表”供法官参考。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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