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强案开庭 大量警察戒备 无人能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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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9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洪宁、方晓采访报导)9月11日,因言获罪的前中国华远集团董事长任志强案开庭。任被指控涉贪污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等罪名。有民众在法院门外发消息说,法院门口及周围有很多警察,除“特别邀请的人”外,无人能进入法庭旁听。

北京第二中级法院的开庭公告电子看板显示,任志强案于9月11日上午9时30分在该院公开开庭审理,其罪名包括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及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落款时间为9月8日。

上午10时许,一名在法院外的公民(陈洋)对大纪元记者说:“现在正在开庭,法院里面肯定是很紧张的。”

11日早上9时许,陈洋到达北京二中院正门对面等待进入开庭的大门口,看到大概有三十多人,有些人在拍照,现场有外媒。他对大纪元记者表示:“在9点半之前,这里的气氛很紧张,法院外围的警察多,路口有些警察在盘问,不让进去”“我身边有一名老阿姨,她要求旁听,但警察称没被邀请的,谁也进不去”。陈洋身边一名摄像男子遭到警察盘问。

在9点20分的时候,陈洋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将现场消息发出后,9点37分再回到原地时发现那里一个人都没有了,不知道人都去哪里了。

陈洋说,由于当局打压,有些朋友原本说要到现场声援的,但未能成行。

他还说:“我觉得任志强先生敢于在这种时候发声,非常令人敬佩。”

民营企业主、光传媒( http://ipkmedia.com)创办人在推特发贴表示,任志强案开庭时,警察说除了有“特别邀请的人”外,无人能进入法庭旁听。

法院门外情况。(受访人提供)

流亡海外的前中共党校教授蔡霞在推特上表示,任志强案现在开庭,但无人能进入法院旁听,除非是“特别邀请的人”。批着法律外衣,实为打击镇压不同政治意见者。可以想见,他们怎么可能真的公开透明、依法审理呢?!

有网民指,按照中共刑诉法规定,任志强案开庭应在开庭前3日前公告(开庭当日不算),但是中共欲置任于死地,没有公告。

2016年,任志强因公开批评“官媒姓党”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的处罚。

2020年2月。任志强在社交媒体撰文,指由于缺乏新闻和言论自由,中共病毒疫情无法尽早解决,导致形势恶化,中共应对疫情严重失职,还暗示习近平是“剥光了衣服也要坚持当皇帝的小丑”。

任志强在3月份失踪,他的几位朋友当时告诉媒体,一个月后的4月7日,中共北京市纪检部门才宣布正在对任志强进行纪律审查。

7月23日,北京市西城区纪委监委宣布,任志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任志强被指“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等。

任志强还被指控将公款用于高尔夫支出,使用免费提供的办公、居住场所,非法获取巨额利润。“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国有资产造成重大损失;家风败坏,家教不严,伙同子女大肆敛财”。

任志强随后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并被起诉。

不过官方的公告没有提及任志强之前撰写的文章的内容。

任志强出生于1951年3月8日,历任北京市华远地产董事长、华远集团党委副书记兼董事长、北京市商业银行(北京银行前身)监事、新华保险董事。后退休。持有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学位。曾任北京市政协委员。父亲任泉生曾任商业部副部长。

责任编辑:李沐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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