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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等3校投书 教师升等审查拟修法遭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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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9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林紫馨台湾台北报导)针对教育部预告教师升等审查修正草案,国立台湾大学、台湾师范大学及台湾科技大学三校校长联名投书媒体,质疑修法设下繁琐规定,有侵犯大学自治之虞。教育部表示,介入皆有前提,非直接干涉大学自主。

教育部日前预告“专科以上学校教师资格审定办法修正草案”,草案规定学校教评会“应尊重外审委员之判断,不得仅以投票方式推翻外审结果”,另外修正条文也提到教育部得要求学校另组教评会续行审议;必要时得由教育部部指定的代审机构办理。但学校教评会是依研究、教学及服务三项成绩,综合判断投票审定教师升等资格,非仅依学术研究表现。

台湾大学校长管中闵、台湾师范大学校长吴正己、台湾科技大学校长廖庆荣14日联名投书认为,草案对于各校教师升等审查办法设下了各项繁琐规定,不仅当中有诸多争议,更有侵犯大学自治之虞,将对大学提升国际竞争力产生严重后遗症。更忽视教评会在做决定时必须兼顾“教学”及“服务”两项成绩,势将对学校及教师工作权均造成严重影响。

投书内容提到,修正草案规定“教育部得要求学校另组教评会续行审议,于必要时并得由本部指定之代审机构办理”,此举已违反大法官释字380号的精神,大学内部组织、教师聘任及资格评量,应属于大学的自治权限。

教育部回应,教师资格审定为学术自主事项,应尊重学校专业判断,但也攸关教师权益,不仅须践行正当程序,实体评审时也应注意适当性;针对台大系统提出的意见,其实施均有前提要件及范围,并非教育部直接干涉大学自主。

教育部举例,修正条文提到教育部得要求学校另组教评会续审,必要时指定机构代审,前提包括学校未依行政法院确定判决重为审定,或违法处置经教育部纠正或限期改善且届期未改善等情形,因此教育部据以要求学校须有明确作为,以保障教师权益。◇

责任编辑:王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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