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华映转投资涉隐匿财报 投保:正研议求偿

人气: 36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2020年09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针对中华映管转投资中国华映科技,未充分揭露保证盈利事项,涉财报隐匿不实,遭检察官起诉,投保中心15日表示,正依《证券交易法》相关法条积极研议求偿内容,希望尽速为投资人求偿。

投保中心指出,华映转投资中国华映科技,未充分揭露保证盈利的事项,且涉及财报不实,相关人员遭检察官起诉,将针对刑事涉案人,及依《证券交易法》第20条之1规定,应负赔偿责任的公司发行人、董监事、曾在财报签章的人求偿。

关于有华映投资人指出,华映母公司大同公司应付责任,投保中心表示,求偿的依据一切依检察官起诉书为准。目前先针对华映财报隐匿不实部分,研议求偿内容,至于其他事项,必须有进一步明确事证,才能提出因应做法。

根据《证券交易法》第20条规定,有价证券之募集、发行、私募或买卖,不得有虚伪、诈欺或其他足致他人误信之行为。发行人依本法规定申报或公告之财务报告及财务业务文件,其内容不得有虚伪或隐匿之情事。

《证券交易法》第20条之1规定,依第20条第2项之财务报告及财务业务文件或依第36条第1项公告申报之财务报告,其主要内容有虚伪或隐匿之情事,发行人及其负责人,曾在财务报告或财务业务文件上签名或盖章者,对于发行人所发行有价证券之善意取得人、出卖人或持有人因而所受之损害,应负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吕美琪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