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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大原油正2犯四大缺失 台金管会罚元大投信

金管会证期局副局长郭佳君(右)。(赖意晴/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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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9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赖意晴台湾台北报导)金管会周四(9月17日)表示,6月底对元大投信金检时发现“元大S&P原油正2”有四大缺失,该投信在调整投资策略过程,未留授权纪录,内控有效性不足,开罚新台币60万元,且经金管会同意前,元大投信送审新的投信基金,金管会将可退回或不核准,这是金管会首次开罚期信基金。

金管会证期局副局长郭佳君表示,6月底对元大投信进行例行金检,发现从今年4月到6月期间,元大投信的原油正2指数股票型基金(ETF)共有四大缺失。

郭佳君表示,首先,发现元大投信对该档基金的重大调整投资策略,相关资料都看不到有书面资料经过被核决或授权,本来的分层负责明细表也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证期局说明,元大投信在今年4月油价出现负值交易时,调整基金的投资策略,将近月期货契约改为远月契约,却没有看到书面资料经核准或授权,尽管有取得投信董事长同意,但过程却没有留下书面资料,内控显然不足。

第二、元大投信进行基金交易投资分析报告、决定书、执行纪录、检讨报告的复核程序,明定可以由主管的业务员代理主管签核,导致主管请假、外出或出差时,即由其余代理人核准,没有陈报上一层主管核准;同时,因部门主管兼任基金经理人,其出具的投资分析报告、决定书、检讨报告也没有陈报上一层主管核准,证期局认为,明显不符内控牵制原则。

第三、元大投信调整元大原油正2投资策略,却没有依证交所规定的期限,也就是改变交易策略的隔天应办理公告作业,元大投信却是在改策略的2天后才公告,公告程序的设计及执行有效性不足。

第四、元大投信部分投资分析报告未具备合理基础与根据,部分检讨报告也未就基金因应特殊情形调整操作策略检讨,在分析及检讨作业流于形式。

“元大S&P原油正2”ETF算到9月16日前的30个营业日平均每单位净值0.87元,依旧低于2元门槛,下市危机难逃。一旦此档基金确定下市清算,就应向金管会及证交所申请,而清算所需时间预计是1至1个半月,因此预期11月左右将下市清算。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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