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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式司法创三赢 台法务部分享经验盼提升转介率

法务部长蔡清祥表示,“修复式司法”的精神是否发挥,攸关社区民众的权益与安全。(法务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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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9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台法务部自2010年引进“修复式司法”,提供加害人与被害人双方一个对话的机会,让加害人得以了解被害人的痛苦,也让被害人能得知更多真相;10年来转介1,969件,有93%的加害人同意“会全力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法务部并于北、中、南举办经验分享会,以期提升转介量。

据法务部统计,截至今(2020)年7月底,“修复式司法”10年来共收案2,251件、开案1,969件,转介成功率达87.47%。而透过问卷调查发现,有93%的加害人同意“会全力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可见对于再犯预防具有一定预期成效。

法务部也指出,结案并已达成协议后,有83%的人认为“协议履行结果与期望一致”,显示修复结果多能满足两造双方的期待;也有75%的被害人“感觉正义已经实现”,显见修复式司法能达到“在复原中实现正义”的正面意义。同时,也赋予了“司法”新意涵,并让更多被害人感受到司法体系的温度与实现正义。

对此,法务部长蔡清祥表示,“修复式司法”的精神是否发挥,攸关社区民众的权益与安全。因此,为圆满诉讼中当事人的复原之路,有赖司法、社政、警政、教育等专业人员的陪伴与支持,要实践“以被害人为中心的保护、以加害人为处遇的预防,以家庭生态系统为支持”的精神,才能让当事人及其家属达到关系修复,走出阴霾,活出色彩。

而为了提高案件转介数并扩展案件类型,法务部邀请开案数量较多的新北、台中、彰化及台南等4个地检署,针对“提高转介意愿”、“扩展案件类型”、“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完善团队”等4大面向,分别在1日、9日及16日于法务部、桥头地检署及台中地检署办理经验分享发表会,盼能营造被害人、加害人及司法三赢的局面。

修复式司法(Restorative Justice,或译修复式正义)有别于传统刑事司法制度,是另一种在犯罪发生后帮助被害人疗愈创伤、恢复平衡、复原破裂关系的机制,只要双方同意,加害人可在庭外透过促进者主持,亲自跟被害人道歉,展示真诚悔改之意;而被害人则可借此质问加害人犯罪原因,寻求更多真相。◇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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