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签活产行政令 保障流产幸存婴儿生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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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9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陈霆综合报导)美国总统川普周五(9月25日)签署了一项行政命令,指示联邦政府保护极早产或残疾新生儿的权利,这项行政令也得以积极保护在流产过程中幸存的婴儿。

该命令说:“每个活着的婴儿,无论其出生时的情况如何,都享有与其他人一样的尊严和权利,并根据联邦法律享有相同的保护。”

川普在行政令中说:“美国的政策是,承认每个新生儿或其他婴儿的人格尊严和内在价值,无论其早产或残障,并确保每个孩子得到法律的适当保护。”

川普总统表示,尽管美国现下已有许多法律确保新生儿得到适当的医疗,但面对出生周数过小或可能面临长期残疾的孩子,部分医疗机构仍会拒绝进行治疗。

美国前总统小布希(George W. Bush)在第一任期内通过了《活产婴儿保护法》(Born-Alive Infants Protection Act),该法阐明在任何阶段出生的婴儿,都应享有与其他任何人相同的保护。

此外,在1986年通过的《紧急医疗和积极劳动法》(EMTALA)规定,所有参与联邦医疗保险的医院,不论病人的身份与贫富,都要为病人提供所需的急诊医疗服务。

行政命令指出:“尽管有这些法律,一些医院仍拒绝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和稳定治疗。此外,也不为极早产或残疾的婴儿提供可能挽救生命的医疗服务,即使父母要求这种治疗。”

“拒绝这种治疗,或者劝阻父母为子女寻求这种治疗,都将贬低这些孩子的生命价值,并可能违反联邦法律。”川普在命令中说。

川普本周早些时候即表示,他将签署一项处理该问题的行政令。

川普在9月21日预告这一消息时说:“我将始终捍卫宗教和祈祷在美国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并将始终捍卫神圣的生命权。这是我们至高无上的道德义务。”

他补充说:“我们还增加了对新生儿研究的联邦资助,以确保每个孩子都有最佳的机会得以茁壮成长。”

该命令是针对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部长阿扎尔(Alex Azar)的。要求部长确保卫生部管辖下的所有人员都了解对婴儿和新生儿的责任,确保医护人员不得非法建议父母,基于残疾等理由拒绝给婴儿适当的医疗。

这项措施得到了反堕胎、支持生命权的社运人士之支持,被认为得以进一步保护在流产过程中幸存下来的婴儿。

此前,国会共和党人反复尝试但未成功通过《堕胎幸存婴儿保护法》(Born Alive Abortion Survivors Act),该法案将要求在流产后,若婴儿出生得以幸存,在场的医护人员必须向出生的孩子,提供同等水平的医疗服务。

责任编辑:叶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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