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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中资存5大漏洞 台民团偕立委提修法

民进党立委王定宇、台湾基进立委陈柏惟29日与经济民主连合共同召开“强化中资规范,反制经济渗透”记者会。(吴旻洲/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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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9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为避免中资绕道规避审查,对台进行经济渗透,经济民主连合智库、民进党立委王定宇与台湾基进立委陈柏惟29日提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针对现行认定中资“控制力”困难、未规范中资在台转投资事业等五大漏洞进行补强,希望在这个会期内修法过关。

经济民主连合智库29日偕立委王定宇陈柏惟共同举行“强化中资规范 反制经济渗透”记者会,公布《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

经济民主连合智库召集人赖中强表示,台湾对中资的法律规范非常落后,当时是为因应2002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而制定,如今全球经济情势、技术已大不同,再加上《港版国安法》通过以后,美国也已经认定港资就是中资,但现行法规港资却还适用一般外资规定。

他表示,目前中资满街跑,逐步侵蚀台湾的经济自主性与社会自主性,但政府却束手无策,如果法规上不进行修改,未来“护国神山”台积电也可能会被买走,但却没有任何法条规范。

中资审查须法制化 不能因政党轮替放宽

王定宇则表示,过去许多对中资松绑的法条,都是马政府任内通过的。以台肥为例,2013年与晋群合资成立“旭昌化学公司”,在中国投资设立电子级化学品厂,最后却亏掉15亿股本(5千万美元)。

他表示,马政府时代经济部长尹启铭曾提议,国营事业除了石油、水利、电力以外都开放中资,以及马政府最后一年有IC设计公司跳出来喊开放中资投资,“还好当时挡了下来,要不然现在技术、人才全部移到北京去了。”

王定宇强调,英国、德国、加拿大、澳洲、日本等国都有立法,针对国外投资对技术取得及国家安全影响,进行一定的规范,台湾也须立法加强资金、技术的规范,保障国家安全及核心技术。现行做法是由政府部门进行中资审查,但因执政党轮替的缘故,可能导致中资审查忽松忽紧,他认为应该将管制项目法制化。

中资投资业别项目正面表列 须经立法院同意

经济民主连合研究员江旻谚表示,经民连将联合立委王定宇、陈柏惟推动后续修法,并要求政府须及时补强制度规范,如经民连的修正草案明定,主管机关就开放中资投资的业别项目正面表列,应拟具国家安全、经济安全与社会冲击影响评估报告,提请立法院同意;草案提交立法院前,也应办理法规修正预告90日,征询各界意见,立法院审查前也应举行听证。

现行法规存5大漏洞 中资在台买股最严重

赖中强也列出现行法律对中资认定五大漏洞:第一、认定中共“控制力”非常困难,中资绕道第三地,再进到台湾投资,依现行规定,要看中资对第三地企业有没有“控制能力”。但实务上要取得证据却非常困难。建议修改成,只要中共党政军对第三地企业拥有重大影响力,就认定为中资。

第二、中共假借外资或港资名义,透过规范较为宽松的《外国人投资条例》、《华侨回国投资条例》向投审会申请来台直接投资。以双子星大楼投资案为例,投资人南海控股集团主席于品海与中共关系密切,旗下多维新闻为中共喉舌,却称自己是香港上市公司,以外资名义来台投资。

他建议,投审会未来受理投资申请时,应要求投资人切结、登记与申报为非中资投资人,并申报最终受益人与中共党政军及其投资事业的往来情形等,若将来发现事实,即可依伪造文书罪法办。

第三、中资可透过《华侨及外国人投资证券管理办法》在台买股,赖中强表示,这也是当前最严重的问题,因为这完全不用经过投审会审查,就可以取得台湾上市公司的经营权,这制度如果再不改,将来甚至连台积电都可能被中资买走。

他建议,应应区分投资人是否为一般财务性投资,假如是一般财务性投资可不设限,但若投资人有意行使股东会表决权,则同样应依法切结、登记及申报。

第四、中资经投审会审查通过后,现行法规是“头过身就过”,以2017年的速力能源标下嘉义太阳能发电案为例,法规原禁止中资来台投资发电厂,中资却可以先来台设立电子公司,再由电子公司转投资发电厂,如入无人之境。建议中资后续的转投资、并购活动,应比照中资加以规范。

第五、中资除假借外资、港资名义之外,还会利用台商、国人或台湾注册公司作为人头,规避中资审查规范。建议对于借用人头或出借人头者,均应比照《洗钱防制法》中的规避洗钱防制程序处罚,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应没入其资产。◇

责任编辑:王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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