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录:右派家属母子的百年血泪(4)

作者:郭军(执笔) 王碧波(口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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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1月14日讯】

接上文:回忆录:右派家属母子的百年血泪(1)

回忆录:右派家属母子的百年血泪(2)

回忆录:右派家属母子的百年血泪(3)

当然那会儿活也不好拿,因为最小的男孩子太小,不能上车间,只能在家里纺,就时常没活。他走了这一段,我也没过多地想与他的关系,我从来也没想过干脆离了婚嫁人去。我母亲跟孩子姨他们说过这事,他们说,四个孩子拖累,嫁也嫁不了好主。可是我心里想的是:他过去说“将来我一定对得起你”,现在这样,我带大孩子他将来回来能不对我好吗?他回来还是一家子人家儿。所以他的画帖我从没想卖过。甭管多困难,我也只是死命挣钱,使劲勒裤腰带。

他有一箱子画帖,他也说过你要实在要断顿了,也可以卖。可我想有些画帖都绝版了,有些还是日本人出的,如《南画大成》,所以我更没有想到离婚。可惜的是这一箱子画帖文革时都让红卫兵抄走了,至今也未找回来,虽然他后来探亲时拿到荣宝斋问过价,一本就16块钱(那时期相当于一个工人半个月的工资——作者注)。

因为他走时我还不够40周岁呢,要是嫁人即使嫁不了好主,也不会那么苦,文革中又抄家又挨打,两个女儿也不会被逼成神经病。当时我们胡同里就有右派家属嫁人的,也不用挪地方,找个男人来结婚,讲好了一个月出多少钱帮助养家。可我想,郭笃民从小就受穷,也挺可怜的,我要是拆了家,他回来孤身一人也挺难受,所以我从没想离婚。脑子里想的就是挣钱,就是想法养活孩子,别让他们当文盲。

那时有街坊说我傻,劝我:“你是有福不会享,让两个孩子退学纺石棉,你在家看孩子做饭就行了。”因为那时街道上所谓的纺石棉车间,也不限岁数,只要你会摇纺车,多大的孩子都让去。我觉得这种说法特别可笑,我想:东西也别卖一点,孩子也别当文盲,我就使劲苦自己。心想将来孩子他爸爸一回来,瞧见孩子挺好,东西没卖,那该多美。

我们附近东塔胡同也有一个男人送去当右派劳动教养了,走时还舍不得走,撅着屁股往后坐,那也让人拉走了。可是他走了以后,他老婆觉得孩子多没人挣钱过不了,就和男人离了婚要嫁人,她有一次和搞的对象在家谈恋爱,嫌孩子碍眼,就给孩子一毛钱,让他出去玩儿。那附近就是北运河,孩子出去就下河,结果淹死了。我那天从这里过,听见那位妇女在哭自己的孩子:“中秋哎,中秋哎!”(孩子叫中秋)即使这样多的先例,我也没有离婚的念头,还可恨人家:你要不离了婚,搞对象去,孩子就淹死了?不仅如此,我还觉得自从结了婚,就是一家人了,不管怎么变动,也不能离婚。再说过去他又说过“将来一定对得起你”,既然有这句话,多少钱难买一个人的心,我为什么不等到他呢?

我也没想他只像肃反时似的走一年,因为那次没断工资,这次又停工资,又迁户口,一定比上次厉害,年头多。而且房东马文英也是右派,是从河北冀县弄到通县集合一块走的,通知他媳妇去送衣物。他媳妇回来说,闹半天他们是在监狱集合。因此我知道轻不了。

他走了后,我去学校找教导主任,问他郭笃民何时能回来,教导主任说:“咳,他那没问题,他平时又爱干活,能劳动,有一年多争取得好,就能回来了。”可是那位民主人士校长的夫人街道开会时碰见我了,我对她说:“刘主任说了,郭笃民一年多就能回来。”可她说:“一年多呀,回不来,我听他爷爷(指校长)说,一解放就弄进去劳动教养的人,也说是一年多就放回来,可到现在7年多了,还没放出来呢。”我还不信,心想,老太太的话没准儿,还是主任说得对。所以就没发愁,没想到他一走多年。

那次我还跟教导主任申请照顾,他说:“那也不能照顾你,因为他不是学校的职工了,你就也不是学校的家属了。不过,你要想换小房子住,我倒可以帮忙。”因为他这时住的是两间不大的西房,我们住的是三间大北房,平时学校同事来这儿串门,都羡慕我们住的房子大。这次他一说,我心想,穷死也不能和你换房住。过几天,主任太太来我家看房子了,她说:“我倒想住间大房子。”我心里说:“爱住大房子,上别处找去吧。既然我不是你们职工家属了,还凭什么照顾你们,跟你们换房子?”

就这样,一个月9块钱的房租也照交,而且马家房东比我们还穷,虽然马文英比郭笃民低一级工资,可有自己的房子,还吃房租,但是不会过日子,所以过去一直预支房租。平常他们都在丈夫教书的冀县住,肃反那年害怕,他们就都跑回来了。以后又搬了回去。反右的时候,他媳妇回通州坐月子来了,因为他“解放”前当过几天代理副县长,所以更干脆,学校告诉他带行李到县里集中开会去,让两个学生押着他,从那儿就到了县里,又从县里集中到通县东关监狱里去了。

1958年以前,通县没有什么工厂,我是家庭妇女平时也极少出去,这时就不得不四处找活干了。不久,活路子就宽了,比如做花丝(首饰)。有一年花毛衣票,凭票可以买毛线,可那时人大多没穿过毛衣,不会织,就去办事处找人加工。办事处的人估计我会织,就找我去了,其实我也不太会,可是为生活就应下来试试。我一织就是玩儿命啊。不久,两个大女儿也跟着学。娘儿三个最多时一个月织9件。

还有剁麻刀,把旧麻袋剁开,然后用竹枝抽出绒来当建筑材料。还有拆破鞋,加工一斤2分钱。反正是活全干,不管钱多钱少,全家一起动手。比如织毛衣,我织身,大女儿织袖子,二女儿刚学,织糙的。有一次一个放羊的老头,自己攒了点没加过工的生羊毛,纺成线拿来了,挺粗挺脏的,给谁谁也不织,就找到我们家来,别看我们家穷,还和人家少要钱,平常的毛线加工一斤是4块,我们觉得老头穷,少跟他要钱,二三斤织了一个毛衣,还是开身的,怕老头觉得粗羊毛扎手腕子,还给织的宽袖口的,最后要了5块钱。老头特别高兴。平时我们织开身的还要加五毛,这次也没要。我平时去服务站(街道上管分配活的地方),别人不爱干的活我全干。比如拆洗棉袄,磨刀人的棉袄又脏又破,拆洗别人不干,我干。什么小孩的棉衣服,我也管。那时就是1962年以后,我也不再发愁了。

这一年郭笃民他们也集体摘掉了右派帽子,算留用职工了,连门口教养所的牌子也摘了。比过去松了,星期日可以出去,他们那里离济南30里,可以进城去吃饭馆,一年还有一次探亲假。但还不是普通公民,比方他探亲回家,前脚进,后脚片儿警(分片管治安的民警)就来了,对他说:“不许出去,好好在家待着,要买什么让孩子去。”也不能调回来,他们那儿有的人,家在偏远的地方可以要求回去,通州紧挨着北京,也不能要求回来。

1962年过年他探亲来了,那时刚有东西,比方明太鱼(一种朝鲜鱼),干的,还有干蛆,当然也是死蛆,一会儿街道上来人通知了:“来鱼了,赶紧去买,一人一斤半明太鱼!”也不敢放过啊,赶紧去买,过两天又通知了来了,一人有一斤,反正那年过年,光明太鱼每人就买了3斤半。那年过年,我花了八九十块。现在听着不新鲜,那会儿可是挺多的。把平时攒的钱都花进去了,这不单是为了过年,也是为了他第一次回来,觉得他身子亏,需要补。他也挺高兴,那会儿因为活重,吃不饱,腿都肿了,看家里也比那里舒服,就不想走了,去看腿。可是人家不给开病假。他就把病情写信告诉领导,但领导不让他续假,还让他马上回去,他就马上回去了。这说明他这时挺恋家的。

1958年郭笃民走后,我们搬了几次家。

他刚走几个月,街道组长们上我家来了,说:“你得搬家,这屋子要做大食堂。”那年,农村和城市都办大食堂,他们让我往东塔胡同搬,我知道东塔胡同那个地方在北门里,快出城了,买东西、上学都不方便,全胡同只有一个水龙头,而这边院子里就有水龙头,我家连能挑水的人也没有。而且这地方解放前住的都是掏粪工人一类的人,几乎一间像样的房子也没有,所以我不愿意去。可是不去不行,组长说:“不去就是社会主义的绊脚石,是绊脚石就得批斗。”没法子,我就从贡院胡同2号的三间北房搬到了那边的两间西房。那时房管局刚成立,还没有修建队,这两间房好多年不住人了,特别破。我带着4个从10岁到不满1岁的孩子,像老鼠拖木锨似地好不容易才搬了这次家。因为拿不动,好多东西像郭笃民养花的花盆就扔了。这屋子满处漏,有一夜下大雨,我把所有的能接水的家伙都拿出来接水。一夜都没睡成觉。

没住几个月,街道又挑这两间房做食堂的会计室,让我搬到当院的一间半东房去。

没到1959年过年,又通知我这东房也要做食堂,也得搬。这回又搬回了贡院胡同。这样,七八个月内我搬了三次家。越搬房子越小,间数越少。

最后让我搬到了贡院胡同6号的一间小土房里,也是满处漏。这屋子太小,东西放不下,在家搞副业也不行,我就自己在11号找了一间15平方米的房子,也是间破房,漏雨,我又找人抹了房顶。

第一次闹离婚

1964年,四清工作队来了,我再拿活,什么地方也不给我干了。什么意思呢?街道上就会这个,只要听说你有问题,就不让你干活。可警察都不这样,比如胡同里的一个小伙子改造回来了,街道上也是很长时间不派他活,他家又穷,没办法,就去找片儿警。那个女片儿警就让街道上给他活干,后来就去了修建队。

街道上就是这样,别的本事没有,就会掐死人,什么活也不给。我想了个法子,就去法院提出离婚,人家问我什么理由,我说街道上不给我活干。人家又问他挣不挣钱,我说他挣钱,可是挣得挺少。到山上开石头,砸成一百多斤的块儿,放在双轮车上,拉到火车站,再装车,还不能砸坏车,砸坏了得赔。我这么一说,法院的人说,他和平常人还是不一样,还是劳改的性质,不然不能干这么累的活儿,而且挣得这么少。他说:“本来离婚得双方面的,可你这属于特殊情况,不用去他那里,也不必他同意,我就可以发给你离婚证明。可是我不愿意发给你。因为改造人就是想把他改造好,如果你要和他离了婚,他就心想,我都五十多了,还会再有家吗?就会有抵触了,也不会好好接受改造了。”我本来不想离婚,就是要他不同意这句话去了,现在他果然说了,然后他又说,我让街道给你活。这样我的目的就达到了,又回到街道服务站找活干,还是什么活都干,一直干到1965年年底。

1966年一开春,街道上就把人们招去开会,说“十四缝(纫厂)要找缝劳保手套的。自带机器,一副0·24元加工费。我本来就会使机器,一听这个,回去凑了点钱,借了点钱,到街上142块就买了一台缝纫机。当天晚上就请人安上了,恐怕去晚了,没地方放机器了,第二天就把机器搬去,开始做了。虽说是0·24元一副,可是又扣线钱,又扣管理费,发到手里连1毛1也不到了。也就1毛多一点儿。不过我手快,挺短时间一天就能做15副了。有人一天只能做3副。结果就有人嫉妒,提出来限数。这样到1966年8月底被红卫兵轰走以前,我每天都做15副,能挣一块六七毛钱。

那时大女儿初中毕业去了顺义县潮白河林场,月工资31块,除了吃,还能剩下20来块帮助家里。二女儿初中快毕业了。眼看一家人就出了苦海,可是灾难又来了,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开始了。

起初,让我们缝纫组的人一起学习“老三篇”,上面组织学习的人对“老三篇”还有极精辟的解释:“‘老三篇’不是老了,是老得学,所以叫老三篇。”组里识文断字的人不多,会计岁数大,阶级觉悟不高,让她念,她说念不了给我念,可我知道我不配念呀,就没敢接。别人又接过去念,但还得我在旁边当顾问。念了几天,忽然有一天通知我到别处开会去,除我之外,组里还有一个人是地主家属,也去了。在会上就宣布那个人得回农村去,因为文革初期,所有的地富反坏右分子都得离开城市,要搞红色城市,她算地主分子,自然在劫难逃。可还没让我走。

那时候,不但在会上宣布,通县公安局还在最繁华的地段,闸桥的县百货商场橱窗上贴出大字布告,公布全县城该滚蛋人的名单。那天晚上,我还派几个孩子去看“黑榜”,回来说没有,我们还有点庆幸。可是没过几天,街道上来了一帮积极分子,给我的屋门口贴上一个白纸条,上写:“在押反革命家属”。告诉我:不许出去,不许乱说乱动。院里有个姓刘的工人阶级,和隔壁的地主分子刘家闹别扭,等不及就把红卫兵请来了。

红卫兵来了就抄他们家,砸花瓶,抄完他们家一看我这屋也贴着条子呢,就进来了,把箱子什么的都贴上封条,但当时没抄走。那天晚上,街道平时什么也不管的组长这回积极了,带着红卫兵挨着门找有渣儿的人,找着(也不会找不到,因为早就被勒令不许出门了),就带走。

(未完)

(执笔作者郭军退休前为《中国青年报》主任编辑)

责任编辑:李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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