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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头仅有近300万元 北院裁定廖国栋千万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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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1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综合报导)台北地院审理立委收贿案,针对国民党立委廖国栋被控收贿790万元部分密集审理,于15日上午再次传唤行贿者、前太流公司董事长李恒隆出庭作证后完成交叉诘问;由于证人及证据都已调查完毕,北院下午裁定廖国栋1千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及出海、出境。

北院15日下午召开羁押庭,确认廖国栋是否有继续羁押的必要。廖国栋的律师指出,廖国栋已67岁,患有心律不整、糖尿病等痼疾,且他的存款只有296万元,祖产土地又多是变卖不易的原住民保留地;何况他与家人关系紧密,不可能弃家人而独自在海外生活,也绝不会弃选民所托逃亡,因此主张他没有逃亡的财力、动机,请求200万元交保

但检察官认为,廖国栋涉嫌重大,且迄今未认罪、悔过,显然无法坦然面对刑罚,仍有逃亡规避刑责之虞;同案被告立委陈超明涉收贿100万,具保金即达500万元,法院若欲让廖国栋交保,200万元显然过低,建请法官依比例、平等原则,提高保证金额。

合议庭认为,根据相关证人证词及通讯监察译文、通讯软体对话纪录、监视器画面及账册资料等相关证据显示,廖国栋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公务员对于职务上行为收受贿赂罪嫌疑重大,且该罪为最轻本刑有期徒刑5年以上重罪,廖国栋应有充分逃亡动机;虽然他至今仍未认罪,但证人交互诘问程序已完毕,应无勾串之虞,无羁押必要。

经考量犯罪情节、比例原则后,合议庭裁定,廖国栋得于提出新台币1千万元后交保停押,并应于交保后起限制出境、出海8个月及限制住居,交保后隔周于每周一晚间9时前应至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南海路派出所报到,以确保本案未来审理程序顺利进行。

廖国栋是继国民党立委陈超明后交保的第2名立委,他于去(2020)年8月4日侦查中就遭羁押禁见,案件移审北院后又持续羁押至今年本月15日,共165天,他将可如愿于本月底参加他儿子的结婚典礼,并返家过年;目前涉贪立委仅剩民进党立委苏震清1人押在台北看守所,他的办公室主任余学洋也在押,北院也将持续密集审理。◇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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