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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法官与富商关系密切 台司法院拟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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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1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前公惩会委员长石木钦涉嫌与佳和纺织董事长翁茂钟过从甚密,遭监察院于去(109)年弹劾通过后,调查报告更意外揭露多名法官皆与翁茂钟关系匪浅;经司法院内部调查后,18日公布20人涉有违失名单,认定7人有司法惩戒必要,并拟追回6枚“一等司法奖章”及奖励金。

针对“石木钦案外案”,司法院18日公布“所属法官违失行为行政调查报告”,司法院秘书长林辉煌说明,违失情节的判断标准为“有无自翁茂钟处购买股票牟利”、“有无承审翁茂钟或其家属经营事业的诉讼案件,且于承审期间或其后与翁茂钟饮宴、球叙、收受礼品”、“与翁茂钟或其委任律师饮宴、球叙、收受礼品等不当往来的次数、频率”。

调查发现,前最高行政法院院长林奇福、前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长颜南全、吴雄铭,及前台南地院法官苏义洲等4人,分别为翁茂钟及其公司所涉诉讼案件的承审法官,且与翁茂钟频繁不当接触,多次接受馈赠衣服、营养品,有移付司法惩戒的必要;至于是否逾越司法惩戒权行使期,需践行法定程序后,由职务法庭认定。

其次,前台南高分院法官曾平杉、陈义仲及前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长林金村等3人,虽未承审翁茂钟及其公司所涉诉讼案件,但仍与翁茂钟不当接触次数众多,且多次接受馈赠衣服、营养品,违失行为情节重大,因此有移付司法惩戒的必要。

至于非翁茂钟及其公司所涉诉讼案件之承审法官,虽与翁茂钟有不当往来,但次数尚非频繁者则有13人,包含预计将于今年3月退休的惩戒法院法官洪佳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陈金围、今年2月退休的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长陈世淙,及最高法院优遇法官兼庭长谢家鹤、司法院优遇大法官蔡清游、台南地院法官朱中和、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郑小康。

已退休者包含前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长花满堂、前台南高分院法官黄崑宗、前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长尤丰彦、前最高法院法官刘介民、前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长洪昌宏,以及于2016年遭免职的前台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司法院认为,虽无须司法惩戒,但仍有行政惩处的必要,惟均已逾行政惩处行使的5年期间。

司法院表示,这20名法官与翁茂钟往来虽多属10数年甚至20余年前的不当行为,但然仍损及司法形象,因此除了召开“人事审议委员会”,由人审会决议是否将林奇福等7人移送监察院审查外,也将决议是否撤销林奇福、吴雄铭、谢家鹤、尤丰彦、林金村及蔡清游等6人的一等司法奖章,并追缴奖励金。◇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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