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八旬法轮功学员程思桂遭冤判4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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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1月24日讯】四川泸州市,龙马潭区八旬法轮功学员程思桂遭泸县公检法合伙构陷,于2020年12月17日被泸县法院诬判4年半,勒索罚金8000。

明慧网报导,程思桂,泸州气矿退休工人,她丈夫患癌症英年早逝,一个儿子患癌症夭折,她自己也是癌症患者,修炼法轮功后绝处逢生,癌症消失。她告诉人们自己受益的故事、法轮功真相,却被非法拘留、劳教,还经常遭到单位、社区骚扰。

2020年初,中共病毒(新冠肺炎)疫情爆发。7月19日上午,程思桂到泸县得胜镇,万得路农贸市场向当地民众免费赠送避疫保命的法轮功真相资料,被驻村辅警扭送到派出所。

与此同时,她家被抄,法轮功书籍等被抢走。警察将这些作为构陷她的“证据”,强迫她按手印,给她照相、录像。当晚11点,她才由家人担保回家。

同年9月初的一天,程思桂买菜回家,守候在她家门口的四个警察要她跟他们“走一趟”。警察胁迫她儿子开车送母亲到泸县。

程思桂被带到泸县医院做体检,后被送到得胜派出所。警察告诉她,要送她去拘留所。

在派出所,程思桂从下午一直坐到晚上近8点钟,孤独地坐了六七个小时,无人理她。天黑时,警察又把她带到合江县看守所。因她的身体状况不适合被关押,看守所拒收,她才被送回家。

2020年10月22日上午,泸县法院在第三审判庭对程思桂进行了非法庭审。

她告诉他们:“法轮大法好,你们不要参与迫害。我以前一身的病因修炼法轮功都好了。我患乳腺癌动了手术,修炼法轮大法二十多年来从未复发。”

12月17日,程思桂被通知去泸县法院。她在那里拿到判决书,判决结果:判刑3年,处罚金5000;因2016年曾判刑2年,处罚金3000,所谓“数罪并罚”,最终被非法判刑4年6个月,处罚金8000。

回到家后,当老人看到判决书中写着什么“如实供述其罪行”、“对指控的罪名无异议”时,惊呼:“这是诬陷,是陷害!”

泸县法院为程思桂指派了所谓的援助律师,四川九狮律师事务所的江世银。此人事先没有与程思桂见过面,不了解事实真相,在法庭上完全迎合中共司法迫害法轮功的说辞。

程思桂现年80岁,泸州气矿炭黑厂退休工人。她丈夫和一个孩子因癌症离世后,年仅30岁的她靠一个人微薄的工资抚养两个幼小的孩子。

1979年,在中共极左路线下,工人被强迫轮流下放劳动。她不得不丢下孩子下放劳动。

程思桂的大儿子才6岁时就开始学做饭,带2岁的弟弟;12岁时为家里采购。小儿子失去母亲的照顾手摔断了。她又气又急,自己的手也摔断了。

在长期的劳累和压力下,程思桂的身体每况愈下,患了乳腺癌。1996年,她做了乳腺癌手术,双乳切除。

1997年,修炼法轮功后,她身心发生了彻底的变化,疾病全消失了。

“修炼二十多年来,癌症远离了我,我再没感到癌症复发的威胁,也没有了癌症的恐惧,我生活的踏实、安宁。”程思桂说。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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