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公投不在籍投票草案 立院法制局:忽略部分族群权益

人气: 91
【字号】    
   标签: tags: , , , ,

【大纪元2021年10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全国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8日立法院一读通过后付委审查。立法院法制局报告表示,全国性公投不在籍投票采境内移转投票,与现行投票方式一致,仅投票地不同,方向可赞同。不过,政院版草案以交通便利性,不以身份别做为申请依据,看似公平却忽略部分需要者如不良于行者的权益。

法制局最新报告指出,依法规定投票所工作人员,得在户籍地或工作地投票所投票,显示台湾选举已实施少数不在籍投票。全国性公投不在籍投票采境内移转投票方式,与现行投票方式一致,仅投票地不同,方向可赞同。且不在籍投票仅限台、澎、金、马或中华民国自由地区,不适用在中国大陆或在海外的台商跟本国民众,也是目前比较有共识、可行方式。

法制局提到,移转投票已有投开票所工作人员于工作地投票实施经验,此机制是由投票权人本人、亲自、在投票日当日、前往投票所投票,可有效维护投票秘密及公平性。

关于不在籍投票中的通讯投票,法制局表示,有违反秘密投票原则。至于开设特别投票所投票,不论在国内外,都难以避免选务机关操纵投票的质疑,而事先投票需要投入的行政资源,较现行单一投票日的成本高出许多,且与现行投票日当天投票的习惯不同,不易为选民接受。

针对不在籍投票者的资格,法制局指出,多年来多以身份别考量,例如:军警、不在户籍地就学者、狱中服刑者及工作者等类型的民众。行政院所提草案以交通便利性做为申请依据,排除以身份作为判断标准,避免因为不同身份别所产生的优先顺位,看似公平却忽略部分需要者的权益。

草案规定,投票权人户籍地设于山地、离岛或其他偏远地区者,才可申请在同一县市内的其他投票所投票。若投票权人因工作、就学等因素于山地、离岛或偏乡地区者,返回户籍地投票有所不便,则可申请在其同一县市内属山地、离岛或其他偏远地区的投票所投票。

法制局表示,换言之,军人不能就近选择于营区附近的投票所投票,而不良于行者除非跨区,否则也不能就近选择投票所。就此类并无技术性困难者,如果无法设立特别投票所投票,应可优先考虑纳入移转投票。

法制局提到,对于长期于海外地区居住、经商、求学、工作者等类型的民众,因为目前采行通讯投票或特别投票所投票有技术性的困难,难以适用目前的境内移转投票,再加上政治情势,朝野互信基础薄弱,无法达成共识,但仍不应因此放弃透过不同方式达成不在籍投票的可行性。

中选会表示,有关公投不在籍投票权人总数估计约1980万人,具有公民投票权资格的民众都可以依法申请跨县市投票、部分偏远地区民众亦可申请同一县市内之他乡(镇、市、区)的移转投票;至目前在跨县市异地工作、求学人数粗估约有190至200万人。

责任编辑:陈玟绮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