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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设火灾警报器低于6成 立委提案修法

民进党立委郭国文(右)、吴琪铭(左)19日上午在立法院举行“落实住宅警报器装设 避免憾事再发生”记者会。(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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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10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高雄“城中城大楼”大火事件,造成重大伤亡。立委郭国文、吴琪铭19日召开记者会表示,全国应设置住宅用火灾警报器总户数为458万户,但实际设置的住宅仅有267万余户,占比为58.3%,普及率并不高,将提案修《建筑法》,强制要求非公众使用建筑物装置住警器。

郭国文表示,依据现行《消防法》规定,住宅场所管理权人应设置住宅用火灾警报器,目前内政部编列补助住警器,从2014年的539万元逐年递减至2020年仅有173万元,但受补助户数却是逐年递增,其经费皆来自地方政府自筹款。

其中2020年火灾死亡案件类型,建筑物火灾中以独立住宅类别最高,造成了69人死亡,伤亡占比达53.9%。郭国文表示,他已于上会期提出《建筑法》修正草案,在非公众使用之建筑物余起造、验收时,应设计、装置火灾警报器,以达到预防效果,并加强住警器装设之普及率,以保障民众生命及财产安全。

吴琪铭则表示,高雄发生的城中城大火意外,重新引发民众对于火场求生的重视,他自己一直担任义消大队长,对于火灾的防范及火场知识都有着高度重视,而第一线消防员也认为发生火灾时,住警器的安装更显重要,未来内政委员会将排案修正《建筑法》。

消防署副署长冯俊益说,消防署近几年协同各县市消防局大力在推动装设住警器,并源头要求兴建、请造的住宅,每一户都该住警器,另外协同地政司修改买卖、转租成屋定型化契约,明定房屋管理权人确认有无装住警器,并在高中以上学校、脸书等宣导、提醒。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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