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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司机毒驾打瞌睡 撞死人判4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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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10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三重客运司机许英毫(109)年9月驾驶公车行经台北市内湖路时,因打瞌睡而冲上人行道造成1死1伤;检警查出,许男肇事前3日曾吸食毒品,据监视器影片显示,他在肇事后16秒才回神做出反应。士林地院26日依服用毒品致不能安全驾驶而致人于死罪将他判刑4年半。

检方调查,许男曾有2次吸毒前科,明知药效消失后会出现极度疲惫、抑郁、疲乏、麻木等现象,足以影响安全驾驶能力,仍于去年9月18日在基隆住处施用二级毒品安非他命,并在3天后驾驶公车;当天晚上8时许,疑因药效衰退而产生注意力减弱等副作用而在驾驶座上昏睡,导致公车严重偏离道路开上右侧人行道。

公车不但撞倒停放路旁20辆机车,更撞上一名许姓男子致伤重不治,也造成一名骑乘警用机车巡逻的西湖派出所郑姓警员四肢多处受伤。许男出庭时坦承,“平常太累会吸安非他命”,但他辩称是疲劳驾驶,仅承认犯过失致死罪,否认因吸毒驾驶致人于死罪。

而法院勘验监视器画面发现,许男肇事后16秒才反应过来;且毒验报告显示,安非他命浓度高达每毫升1,160纳克、甲基安非他命浓度每毫升6,010纳克。合议庭认为,许男肇事时有麻木、恍惚、精神不济等现象,身体控制能力明显下降;考量许男无特殊加班纪录,认定是吸食安非他命后戒断期产生疲倦等反应而酿祸,26日依毒驾罪将他判刑4年6月。

不过,由于“服用毒品致不能安全驾驶而致人于死罪”为本刑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死者家属得知判决结果后表示,此案只判刑4年6月,无法接受,对于一条人命来说十分遗憾,盼检方能再提上诉。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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