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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胜诉后 小偷必须交出价值7.3万的金条

一些抛光金条。(Michael Sutton / flickr 公共网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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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10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刘淇晴新西兰编译报导)10月8日(周五),据Stuff新闻网报导,由于警方法院上诉成功,一名小偷如今必须把价值 73,000 纽币的金条上交。

此前,这名小偷被当场抓获时,警方在其包中发现了这些金条。但在之前的审判中,由于证据不足,小偷得以将大部分金条保留。

去年2月,惯犯小偷雷蒙德·劳(Raymond Law)因闯入洗衣店被抓,并被判入狱 23 个月。他承认自己入室盗窃,并从多处场所盗窃了 11,000 纽元。

当场被抓时,虽然警方还发现了金条,但审判中由于证据不足,法官下令其必须出售金条,向官方支付承认盗窃的 11,000 纽元,然后其余的钱可以自己保留。

那些金条的价值为 73,224.75 元。

当时其案件在奥克兰高等法院审判。法官表示,虽然被告关于黄金的来源证词“没有说服力”,但警方也无法指正其具体来源,法院不能因被告之前的罪行做推断,若作为间接证据,金条也还不够充分。

但警方对该裁决提出上诉。

10月8日(周五),上诉法院公布了判决结果,称所有黄金都应归官方所有。

上诉法院在判决中表示,被告对黄金的来源,以及盗窃时为何在他包里的解释可信度很低。

他最初说,他在加拿大祖母给了他黄金,两周后又说他的祖母在 1993 年去加拿大旅行时把黄金给了他父亲。

就抢劫时他为何把金子放在包里,被告说,是因为他刚刚和他的伴侣吵架了,因此不想把金子留在家中。

虽然新西兰并没有人报告丢失了金条,但警方通过上面的序列号,追溯到西澳大利亚珀斯的一个金币厂,且这些金条是在所谓的“去加拿大旅行” 17 年后铸造的。

上诉法院表示,被告没有提供任何书面证据支持他声称的黄金来源,也没有再辩护。“虽然单独的证据链本身可能不足以批准申请,但把所有证据链一起考虑时,我们对金条是被盗财产的可能性较大表示认同。”

根据相关立法,警方只需证明资产来自重大犯罪活动的可能性即可,无需证明资产与刑事定罪直接相关。

警方于是向高等法院提交文件,申请将黄金没收交给官方。

据报导,由于被告未提出反对,目前黄金已经移交。

责任编辑:蓝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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