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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民间护个资 台内政部订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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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11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为避免非公务机关保存的民众个资外泄或遭窃,内政部针对政党及全国性民政财团法人、宗教团体、祭祀团体、殡葬服务业、地政类、合作及人民团体类、警政类、营建类、移民业务机构等九种业别,分别订定“个人资料档案安全维护管理办法”,将于近日陆续公布施行。

内政部29日表示,为促使各指定业别的非公务机关对所搜集的民众个人资料有适当内部控制措施,因此依《个人资料保护法》,就内政部各指定业别修订相关“个人资料档案安全维护管理办法”,建立个资外泄通报机制;并明定发生重大个资侵害事故时应采取的通报方式,包含通报对象、时间、事项,以及主管机关后续行政检查措施。

内政部也依各业别性质不同,针对使用资通讯系统及保存个资达1,000至10,000笔不等的非公务机关,要求应明定使用者身份确认及保护机制、个资呈现隐码机制、网路传输安全加密机制、个资档案及资料库存取控制与保护监控措施、防止外部网路入侵对策、非法或异常使用行为的监控与因应机制等资安标准规范,以强化业者对个资的监管责任。

此外,内政部也规定,于各“办法”发布施行前已成立的非公务机关,应于发布施行日起六个月内订定“个人资料档案安全维护计划”及“业务终止后个人资料处理方法”,并报请主管机关备查;而在发布施行后才新成立的非公务机关,也应于成立后完成相关计划订定及备查工作。

为配合九项办法发布,内政部强调,未来将以制作相关文件范本、办理讲习及个案辅导等方式,让受规范的团体及行业能充分了解详细规范内容,并配合法令规定尽速订定相关计划,以健全团体资通讯安全、维护民众权益。◇

责任编辑: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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