骚扰威逼下法轮功学员离世 律师:应立案追责

人气 546

【大纪元2021年12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李辰采访报导)刘铁民、姜维斌、王桂英、崔玉芳、孔凡英……他们是2021年在中共持续骚扰、恐吓和威逼下,不幸离世的部分法轮功学员。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仅2021年9月—10月,近两千名法轮功学员遭警察绑架骚扰。

大陆人权律师任全牛向大纪元表示,这种上门骚扰,属于暴力干涉信仰自由,不仅违法,而且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予以立案,追究执行骚扰行动人员的法律责任。

旅美的中国人权律师吴绍平向大纪元表示,这种骚扰恐吓,“如果直接导致生命出现危险,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违法行为,直接构成刑事犯罪。”

“清零”骚扰 至少致吉林伊通县3人死亡

据明慧网报导,吉林省四平市伊通县政法委执行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所谓“清零行动”指令,持续骚扰迫法轮功学员,至少致当地3人死亡,包括一名不修炼法轮功的家属。

2020年12月上旬的一天,凌晨5点左右,伊通镇派出所约七八个警察、村治保主任及部分镇政府人员一行十六辆车、至少二十多人,分别闯入法轮功学员刘铁民、姜维斌家,欲实施绑架。

历经迫害出狱后的刘铁民,当时患轻微脑血栓后遗症在炕上躺着。以副所长孟大伟为首的十多人,威逼恐吓刘铁民签放弃信仰的“五书”,并威逼劫持至洗脑班“转化”,遭拒绝。刘铁民当时被惊吓得浑身发抖。

由担忧法轮功学员人数众多以及“真、善、忍”原则与其不同,1999年7月,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发起全国范围的迫害,将他们关进监狱、劳教所、洗脑所和精神病院。即使他们出狱回家,中共也不放过,强迫他们放弃信仰。

这次骚扰,给刘铁民造成巨大精神刺激,不久,刘精神恍惚;过完大年后,刘出现抽搐、昏迷等症状。2021年3月12日,刘铁民凄惨离世,时年62岁左右。

他们也闯入姜维斌家,逼迫签“五书”,遭姜维斌拒绝。家属极力抵制迫害。骚扰行动持续到上午九点多钟。

这次骚扰给姜维斌身体和精神造成很大伤害,致其身体每况愈下。2021年4月3日,姜维斌离世,时年57岁左右。

吉林省伊通镇新兴乡老房子村法轮功学员张凤艳的丈夫李小军,并未修炼法轮功,也被骚扰恐吓离世。

由于张凤艳拒绝签强迫放弃信仰的“五书”,被迫离家外出打工。家属遭到持续骚扰、恐吓。李小军承受着极大精神压力,整天提心吊胆。2021年1月,李小军突发脑出血,住进长春医大重症监护室。经抢救无效,十天后离世。时年48岁。

办理李小军丧事期间,中共人员还来逼迫张凤艳签“五书”。

76岁王桂英遭骚扰威逼后离世

2021年7月20日左右,吉林省永吉县政法委集合社区、派出所、公安局等部门人员,以非法手段打开王桂英家门,强行闯入,非法抄家。

警察抄家过程中,王桂英出现心衰症状。在身体严重不适情况下,王桂英遭警察不断盘问:让说出其他同修,与谁联系等问题。王桂英拒绝回答。

在接回女儿家不到两周的时间,王桂英身体不断恶化,于2021年8月6日早晨去世。在此两周期间,警察每天好几个电话不断地骚扰和盘问其女儿。

2021年6月起,永吉县政法委、公检法和社区人员,多次到王桂英家敲门,并在王桂英所在楼道、小区院里蹲坑一个多月。

62岁的崔玉芳在持续骚扰中离世

长春市法轮功学员崔玉芳,于2021年10月20日离世,终年62岁。

在中共2017年发动的所谓“敲门行动”及2019年发动的“清零行动”中,崔玉芳遭到菜市北街社区和柳影路派出所片警的电话或上门骚扰。

在每次迫害行动中,派出所或社区的人员都打电话骚扰崔玉芳,说“上面让问问”。

崔玉芳生前没有孩子,几年前她丈夫离世后,她一直很悲伤。2021年5、6月,她的身体状况突然恶化,不能下楼。

社区人员和派出所片警仍打电话骚扰她。她接到电话说:“我爱人都叫你们迫害死了,我现在已经下不了楼了。”

在承受着身体和精神的双重压力下,崔玉芳于今年10月20日去世。

黑龙江孔凡英受到恐吓 旧病复发不治

2021年6月,中共以百年大庆的名义维稳。在此期间,黑龙江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孔凡英,遭松林派出所、木材社区和兴佳社区人员的骚扰、恐吓。

受到恐吓的孔凡英因此心情跌落到谷底,人消瘦了许多,旧病复发,2021年7月8日,被送医抢救,于7月10日晚8点,凄惨离世。

律师:立案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法轮功学员持续遭到当局的骚扰威逼迫害,大陆人权律师任全牛在采访中表示,警察、社区人员“执行上级(的这种骚扰)命令,肯定是违法的。除了暴力干涉信仰自由,还违反了公务员的《公务员法》。上级下达了违法的指令,(下级)可以不执行。明显违法的,可以拒绝”。

中国《公务员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法轮功学员遭骚扰后离世,任全牛说,“执行骚扰行动的, 是直接责任人。”“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都应该立案,进行刑事追究。”

旅美的中国人权律师吴绍平在采访中表示,中共人员上门骚扰法轮功学员的行为,“在民法上说,导致人出现病情或者病情加重,是一种侵权,是对人身健康权的侵害;当然它先是一种行政行为,是一种违法行政,他们是在滥用行政权力,滥用职权侵害他人的信仰自由,因此造成人身伤害后果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从刑法上,如果这些违法人员明知自己的违法行为会导致人死亡或身体出现严重的伤害后果,仍然放任这种行为,则涉嫌间接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不管怎样,他们这样是一种严重侵害人权的做法!是很邪恶和丑陋的行为。”

参考资料源于明慧网:

吉林伊通县法轮功学员和家属被骚扰、绑架

吉林永吉县口前镇76岁王桂英被骚扰威逼离世

长春法轮功学员崔玉芳在迫害中离世

黑龙江佳木斯市孔凡英遭长期迫害离世

责任编辑:高静#

相关新闻
上半年 62位修炼法轮功的教师遭中共迫害
武汉法轮功学员遭冤判 律师:最邪恶的判决
多省“610”大规模抓捕骚扰法轮功学员
国际宗教峰会专场:中共迫害法轮功加剧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