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中共污名判4年 律师:陈云飞义行必将昭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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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12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采访报导)12月3日陈云飞案在成都市郫都区法院秘密开庭审理,法庭当庭宣判,猥亵罪名成立,处刑4年。陈云飞撰文驳斥当局构陷,对他的污名化是源于他进行的“九年制义务教育”调查。大陆有律师坚信陈云飞义行必将昭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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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中共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法院网站公布了当地知名维权人士陈云飞案开庭结果,声称被告人陈云飞犯强制猥亵罪、犯猥亵儿童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4年。

据旅美的原大陆律师陈建刚在社交媒体上推出的一份“陈云飞案开庭消息”显示,当天上午召开了庭前会议,陈云飞的辩护人赵青山出席会议,而陈案的另一名辩护律师张磊,因为有其它案件开庭,向法院申请延期后无果,而未参加当天的庭前会议和庭审。

辩护律师赵青山在庭前会议中提出管辖权异议,提出调取监控录影录像申请,及向被害人取证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申请。

当天下午庭审开始后,法院决定驳回辩护律师的全部申请,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陈云飞就要求解除对赵青山律师的委托。

律师:云飞的义行必将昭于天下

大陆一名不方便署名的知情律师向大纪元介绍,检察院宣读完起诉书后,就是法庭询问,还得告知庭前会议结果,检察院询问、律师询问、质证辩论、最后陈述。整个庭审才算结束。

他强调,“这是一整体程序,缺少律师辩护,程序缺失,被告人如果坚持找辩护人,就应休庭。”

他批成都庭审法院说,“成都郫都区法院在没有辩护人的情形下恶意开庭,是对中共近几年试行的刑事辩护全覆盖的公然对抗。”

“陈云飞对九年制义务教育负担的调查,竟被成都当局冠以‘猥亵’,是成都当局在猥亵宪法、猥亵法治,甚或是猥亵自己!”知情律师强调,“云飞的义行,必将昭昭于天下。”

大纪元记者联系陈云飞的辩护律师赵青山,对方表示不能接受采访。

当年六四学生领袖赵昕认为,污名化妖魔化是中共对反抗它邪恶统治的顽强斗士们司空见惯的处理方式。征服不了你灵魂,打不垮你斗志,那就对你污名化,让你亲友误会你,让海内外怀疑你,不自制具有感召力凝聚力的反对领袖。

他举例说:“对高智晟强拍X视频,对许万平贩毒,对李海、陈云飞是猥琐,对我是嫖娼被打赖警察……”

陈云飞撰文澄清案情 并坚守传福音信念

知情律师向大纪元提供了一封“陈云飞致朋友”的公开信,信中陈云飞叙述了八方面的内容,首先他澄清案子是官方对他的污名化:“对我的追诉,是构陷的,罪名由寻衅滋事改为猥亵,是在有意污名化。”

其次他强调自己向小朋友推荐阅读好书、传福音等都是在书店等公开场合。

随后就此次开庭中共追诉的几件事情,他介绍,当时公安都对他进行了强制传唤,当时结论也没有认定他违法犯罪。

他认为,官方这次的追诉是源于他对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持续关注和调查。他还曾写过《我所知道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暗访九年制义务教育乱收费现场遭扣押》。

“我对那些因对我的追诉需要,而造成的对相关学生的伤害表示道歉,我只是想把孩子们引向人性。”他强调。

在《陈云飞致朋友》一文中,他再次明志,官方的污名化“不会改变自己内心的坚守”,他还说,上次出狱就知道会很快再进来。

他还表达自己对家人愧疚,因常年坚持维权无法尽孝,对不起老母亲,也没有尽到对妻子、女儿的责任。最后他强调,哪儿都能传福音,也都需要传福音,尤其是监狱。

陈云飞简介

1967年8月13日出生,四川省达州市达县人,1990年代初毕业于北京农业大学,是八九民运参与者。2007年六四18周年当天,因在《成都晚报》上刊登“向坚强的64遇难者母亲致敬”的广告被成都警方抓捕,后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监视居住半年。他也曾数次试图到北京祭奠赵紫阳而受到成都警方的控制和警告。2011年因中国茉莉花革命被软禁家中。

2015年清明节前夕,陈云飞与友人为两名六四死难者扫墓,陈云飞被成都武侯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4年。

当时陈云飞以“快乐抗争”在法庭陈述说:“我的感觉就像孙悟空在炼丹炉中,舒服极了。对我的迫害、殴打、戴脚链,就像做数学题,越难越有趣,意义越深远。”

今年3月25日他被成都警方从郫都区的住处抓捕,4月30日以“寻衅滋事罪”被批捕。随后官方将他调查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情况,指控为对学生进行“跟踪骚扰”等,最后于12月3日秘密开庭,在没有律师情况下,一审将其罪名定为“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数罪并罚有期徒刑4年。

这次陈云飞被抓离他上次刑满获释(2019年3月25日)正好整两年。

责任编辑: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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