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发涉新疆推文遭判刑戴脚镣 母网上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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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2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胡元真报导)近日,辽宁省沈阳人李霖的母亲李新华在网上发视频求助,她要求关押李霖的乌鲁木齐市第一看守所解除李霖的脚镣。她在视频中披露,新疆当局已经强迫她的儿子戴了三年的脚镣。

李霖因在网络上发文图、视频资讯,批评中共当局对新疆各少数民族居住区域的政策,于2018年3月3日被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警方扣以所谓“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名拘留,随后失联。

2018年4月2日,李霖被以相同罪名正式批捕。同年11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李当庭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李霖至今仍被关押在看守所,没有移送监狱。

2021年2月10日上午,李新华给乌鲁木齐市第一看守所打电话,要求立即解除李霖的脚镣,管教干部回应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条例规定:这类案件的人一直要戴着脚镣。”

李新华在求助视频中表示,当局对李霖的居住地、户籍地造假,改成新疆的,案件审理程序造假,全部使用非法证据,捏造事实,对其进行迫害。虽然李新华有中共当局造假的全套案卷,但仍然控告无门。

2020年,在李新华的据理力争之下,中共新疆高级法院收下了她的申诉状,却一直不给结果。在她多次催问后,竟然不允许她再进入申诉大厅。一个法警说,“我的职责就是把你挡在法院门外。”

2020年12月23日,新疆高院给李新华出具了一份《驳回申诉通知书》。

李霖曾经是电力软件工程师,户口在辽宁沈阳市,2018年2月,他到母亲在新疆乌鲁木齐的家中探亲期间,在推特上发了5条关于新疆现状的信息:“新疆的网路不好用”;“一些清真寺的标志被拆了”;“新疆的警务站比较多”;“新疆的一对一扶贫装样子,不起作用”文字有相关配图和视频,引起中共新疆当局的注意。

李霖在推特发的5条涉疆信息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4年刑期。(网络截图)

很快,中共当局指控李霖利用YouTube、Twitter等国际社交媒体软体“散布虚假言论、诋毁国家领导人、抨击现行国家政策及中央对新疆维稳相关政策,并恶意评论新疆维稳措施”。

知情人向大纪元记者透露,李新华因曾在外媒上发声,遭到中共当局的威胁。她现在只能在被监控的情况下,继续为儿子鸣冤。

责任编辑:李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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