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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客运诈领补助款 公路总局将追讨2.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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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2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林紫馨台湾台北报导)桃园客运在2016年时涉嫌以浮报大客车购车款方式,诈领公路总局客运车辆购车补助款公路总局除撤销原定要给桃园客运的所有补助外,另也将追回补助款,金额高达2.3亿元,并要求桃客尽快提出还款计划。这是首起诈领车辆汰旧换新补助的案件,也是公总首次撤销、追讨给客运业汰旧换新补助金。

针对此诈领购车补助款案,桃园地方法院去年12月,依3人以上共犯诈欺取财罪,判时任桃园客运董事长吴运丰有期徒刑2年,可上诉。公路总局表示,该起案件是有人检举经检调调查发现并起诉,去年12月3日判决下来后,就依法追讨补助金。

桃园客运分别经营市区公车及公路客运路线,而诈领补助金的车辆,是当年购买的10辆普通大客车、75辆低底盘大客车,其中有60辆用在市区公车、25辆用在公路客运。

公路总局表示,而桃园客运购入的85辆车中,25辆公路客运补助款是直接拨款给桃园客运,金额约4千多万元,由公路总局追讨,其他60辆市区公车,是将补助款给桃园市政府,再由桃园客运向桃园市政府申请,金额约近2亿元,由桃园市政府追讨。

桃园客运发布新闻稿回应,就交通部公路总局要求撤销原案补助、缴回补助款新台币4,379万7,515元,将于法定期间内提起诉愿。

桃园客运表示,就先前桃园地方法院判决没收金额1,244万3,840元的部分,将分4期返还;此次公路总局追讨补助款的部分,将依桃园市政府要求,在3月31日前陈述意见,若须缴回补助款,将于法定期间内提起诉愿,待行政处分确定后,再行拟定还款计划。◇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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