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政法官酒驾致5死伤仅判7年 网民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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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2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萧律生报导)去年4月份,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政法委前常务副书记潘卫国酒驾肇事后找人顶包,该事故导致4死、1重伤。然而,今年2月2日,潘卫国仅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网民对此非常愤怒,指判太轻。

综合陆媒报导,2月2日,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赤峰市敖汉旗政法委前常务副书记潘卫国有期徒刑7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受害者家属)共计270万余元;以包庇罪判处潘卫国同学闫中华有期徒刑1年。

但是受害者家属对此判决表示无法接受,并将提起上诉。

判决书显示,2020年4月3日晚,潘卫国与他人在敖汉旗某大酒店饮酒;4日一早,潘卫国开车接上其同学闫中华后,在行驶途中发生车祸。事故导致4人死亡、1人重伤。事发后,潘卫国未报警也未拨打120救助电话,且乘车离开现场,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

为逃避责任,潘卫国还隐瞒驾车事实,试图让另一名车祸受害者杨某新作伪证;潘卫国同学闫中华则作虚假证明,谎称其驾驶汽车发生事故。

杨某新表示,事故发生后,一短发男子(指潘卫国)告诉他,交警找做笔录时,要他说是那辆红车(指4死者驾乘车辆)越线和潘车相撞。

受害人赵某海(已死亡)儿子指,潘卫国的逃逸行为导致其父未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但是法院不认定赵某海的死亡结果与潘卫国逃逸行为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赵某海儿子坚持认为,其父就是因为未及时得到救治而死亡的。

此案引发大陆网民热议,很多网民对此判决表示愤怒。

“四条人命+酒驾+顶包+知法犯法,数罪并罚,何止判七年,太轻。”“才7年?!”“醉驾肇事致人伤亡和故意杀人没有区别,建议死刑!”“判太轻了!”“不是危害公共安全罪?”“这样的量刑简直难以置信。”

另有网民说:“同样是醉驾,广西的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死了两人就判了无期徒刑,这个死了4个人才判7年,太不应该了。”

大纪元记者查询发现,该网民提及的广西事件是指,去年广西南宁市一名赵姓男子因醉驾撞到前车车尾,又驾车逃逸,因误踩油门又发生车祸,致2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多人不同程度受伤;今年2月2日,该男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责任编辑:李沐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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